[闲聊] 大家看过觉得最离谱的制度

楼主: aqwedcxzs (晓风)   2016-07-21 23:30:16
近来教甄大日子频频,报考学校前习惯性会看看各校的人事制度,
毕竟关系到自己的权益福利,
误上贼船往往是因为上船前没看清楚船长什么样,
海贼旗子都挂在那飘了还傻傻跳上去...(如果是鲁夫的旗子我甘之如饴)
浏览到中部学校时,发现某间私校的人事制度很特别,例如:
关于进修叙薪:
"新进教师于进入本校服务前即已录取研究院所或在籍进修中者,仍应签请核备同意后,
始得于取得学位届满三年后改叙薪级。"
(意思是毕业后还要等三年才能提升薪级吗?"
"在职进修者于进修期间不得自行离职,
于进修完毕后需在校服务与进修相同年期以上始可自行离职
(如未经学校同意离职者,不发予离职暨服务证明书)。"
只要进修就卖掉自己了...希望那间学校是好的,不然绑个几年也很辛苦。
倒是不发予服务证明或离职证明似乎是违法的??虽然私校貌似都这样做X"D
再看到请假部分,请假是自身权益,要好好重视,虽然不是一定要请,
但必要时无法请就是一种悲剧。
看看看看看......一路往下滑,等等,诡异,往回看一下。
有看错吗?揉眼睛揉眼睛再揉眼睛,大家帮忙看一下:
"父母、配偶、子女死亡者,给丧假七日,
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者,给丧假三日。
丧假得自死亡日起百日内分次申请。"
我有看错?怎么好像少了什么??
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该算的亲戚都算进去了,
等等啊啊啊,怎么少了"兄弟姊妹"?????????
还是丧假本来就不会包含兄弟姊妹,这是常态吗???
迅速翻了教育部的"教师请假规则",虽然私校可以自己订定,但应该相距不远...
比对比对比对.....关于丧假部分比对出这个结果......
教育部教师请假规则 XX私校 差距
父母、配偶 15 7 8天(一半)
兄弟姊妹(!!) 5 0 5天(完全没有)
继父母 10 0 10天(完全没有)
子女 10 7 3天
配偶父母 10 3 7天(小于三分之一)
(默默觉得配偶的父母好没价值)
配偶之继父母 5 0 5天(完全没有)
祖父母、外祖父母 5 3 2天
(没提到外祖父母,
不知是否等同祖父母)
曾祖父母 5 0 5天(完全没有)
配偶之祖父母 5 0 5天(完全没有)
虽说教育部在"教师请假规则"第18条"规定:
"各级私立学校教师之请假,除第三条家庭照顾假、经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
其治疗或休养期间之病假、生理假、婚假、娩假、流产假、产前假、
陪产假、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及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八款至第十款及第二项公假假别及日数之规定外,
得由各校自行定之。"
(重点)
但是比对该校周遭他校的丧假或其他假的制度,只能说,
差异上很明显,非常有特色......
目前还没找到一间也是兄弟姊妹过世无丧假的例子。
说不定有?!眼睛再揉清楚一点......(脑海中突然想起某句"假的!!!!"好啦只是乱入)
没有人希望面临亲人过世的事情发生,但是死亡是人生必经的过程,
遇到时,周围环境的支持与关怀很重要,
在处理大事时,若还要烦恼其他外在的事物,必然会更加心力交瘁。
看见这间私校的制度,只能默默祈祷任职这间学校的人,不会遇见需要请丧假的时候,
想要进修时,也多想一想,值得被绑就去吧,不值得被绑还是多考虑吧。
以上是今天突然看到、觉得难以置信的规定,
说不定是我见过的世界太少,致使大惊小怪。
但是想问问大家,目前为止看过最让你觉得不可思议或奇特的学校规定是?(针对教师)
最后,还是想提醒大家,
制度反映一个团体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怎么对待体制下的人,诸如教师、职员等等。
有空没空多翻翻制度,再对照周围,
也许你会觉得你选择现在这间学校是对的,
也许你会觉得还是赶快跑得好,
一切的一切关键都在于睁大眼睛......O____O
祝福大家找到一间不错的归宿。
PS,还是很想知道对于兄弟姊妹过世完全没丧假大惊小怪到底是不是我见过的世面太少...
作者: sayyouloveme (say you love me!!)   2016-07-21 23:42:00
之前还遇过祖父母跟外祖父母丧假日期数不同的勒
作者: tumemanquesp (bisoux bisoux)   2016-07-22 10:41:00
私校老师还有招生压力呢......
作者: dragonmother (龙妈)   2016-07-22 15:01:00
版主很幽默 教书应该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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