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云林县麦寮乡兴华国小105学年度代理教师

楼主: lavery (lavery)   2016-07-21 16:16:34
一、依据:
(一)国民教育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教师法、师资培育法及各施行细则。
(二)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办法。
(三)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四)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五)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设置办法。
(六)云林县县立国民中小学(含县立高中及代用国中)代理教师甄选程序。
(七)云林县政府中华民国105年07月21日府教学二字第1052423782号办理。
二、甄选名额及聘期:
(一)甄选类别及名额:一般代理教师(普通类科)2名悬缺,依成绩列册,备取1名,录
取者因故离职则依序递补。
(二)聘任期间:录取人员经本校教评会审查通过后,自105年8月29日起至106年
7月2日止。(聘期若有调整,则以县府公文核定为基准)。
(三)甄选结果按成绩高低顺序录取,录取者未于限期内完成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并不得异议。
(四)任教地点:云林县麦寮乡兴华国小(云林县麦寮乡兴华村兴化路一号)。
三、甄选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未具双重国籍者。
2.未有“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33条或“教师法”第14条第1项各款之情事者。
(二)教师资格:
1.具有国小合格教师证书者仍在有效期限内者。
2.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大学以上毕业者。
四、甄选简章公告:
甄选简章及报名表件公告自105年7月21日(星期四)起至105年8月8日(星期一)公告于
云林县教育网“学校电子公告”(http://www.boe.ylc.edu.tw/~web02/9902/)及本校网
页电子布告栏https://sites.google.com/a/shps.ylc.edu.tw/www/home,不另行发售。
五、报名方式、地点:
(一)报名方式:亲自送件或委托报名(委托报名者请填具委托书)
(二)报名地点:麦寮乡兴华国小(云林县麦寮乡兴华村兴化路一号);电话:
05-6932574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应缴附下列表件(报名书表请事先填妥),证件正本验后发还:
1.报名表(如附表一):黏贴本人最近三个月内2吋半身正面脱帽光面相片1式2张,1张贴
于报名表,1张贴于准考证。
2.甄选简要自传(如附表二):撰写自传1篇,限500字以内,于报名时提交。
3.切结书(如附表三)
4.身分证正反面影本(黏贴于自传页)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
6.退伍令或无兵役义务证明(女性此项可免缴)
7.教师证影本(或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证明或相关代课证明,若无免缴)
(二)上列各项证件除报名表缴交正本外,其余证件请缴影印本1份(所有证件
请个别影印于A4纸张上),并请逐页加注“与正本相符”字样,同时加盖
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凡正本资料与缴交资料不符者,取消应试资格。
七、报名及甄选时间与方式:
本次甄选简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当次无人报名或报名甄选未通过者,依序办理续
招甄选工作,若当次甄选足额则停止下次甄选作业。
(一)报名及甄选时间:
1.符合本简章三-(二)第一款资格者(具有国小合格教师证书者仍在有效期限内者):
(1)报名日期:105年7月22~26日。
(2)甄选日期:105年7月27日(星期三)。
2.符合本简章三-(二)第一、二款资格者(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1)报名日期:105年7月28~7月29日。
(2)甄选日期:105年8月1日(星期一)。
3.符合本简章三-(二)第一、二、三款资格者(大学以上毕业者):
(1)报名日期:105年8月2~3日。
(2)甄选日期:105年8月4日(星期四)。
4.上开第一款甄选如已录取人员,则不再办理第二款以下人员之甄选;上开第二款甄选如
已录取人员,则不再办理第三款以下人员之甄选;上开第三款如无人报名,则分别再于
105年8月5~8日办理报名,105年8月9日(星期二)举行甄选。
(二)甄选方式:
1.资料审查:上揭本简章七-(一)各款资格之各甄选日期之甄选时间为各该期日之上午08
:30至08:50,请携带国民身分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证或教育学分证明(无则免
缴)等正本,报到审查资料,凡正本资料与缴交资料不符者,取消应试资格。
2.实作方式:上揭本简章七-(一)各款资格之各甄选日期之甄选时间为各该期日之考试上
午09:00开始,每人5分钟。以板书方式进行第一节课自我介绍(现场备有黑板),评分
项目包含板书书写能力、教学口语表达技巧等。
3.口试:上揭本简章七-(一)各款资格之各甄选日期之甄选时间为各该期日之考试上午09
:20开始,每人10分钟。评分项目包含教育见解、仪容态度、言语表达、班级经营和教学
理念等。
4.口试与实作方式成绩各占50%,任一项目平均未达80分者则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聘任之注意事项:
(一)录取方式:录取2名,备取1名。
(二)放榜日期:于甄选日期甄选工作完成当日下午6:00前公告于云林县教育网及本校网
站。
(三)聘任:
1.录取人员聘任后,如发现有违反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及教师法第14条第1
项各款情事者,依有关法令规定处理。
2.录取人员报到后,不得于期满前中途解约离职,以免影响学生课业及校务工作正常运作

3.录取人员依本校通知日期至本校报到,并参加本校教评会审查。如未报到取消其受聘资
格,其缺额由候补人员中依序递补。
九、附则:
(一)甄选日期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必须延期时,公告于本校网站。
(二)缴验之各种证明文件,如有伪造不实者,除取消应试资格外,如涉及刑责由应征者
自行负责。
(三)录取应聘者应履行本县教师聘约准则及本校教师聘约相关规定事项。
(四)应考人之基本条件、报考资格,如于录取介聘后发现不符或有伪造不实者,撤销其
资格并负法律责任。
(五)代理代课教师服务期间如有不适任情形,本校得就具体事实提报“教师评审委员会
”依“教师法”等有关法令办理之。
(六)经甄试录取学校聘任后,应缴交公立医院体检表(含最近3个月内胸部X光透视);
如体检不合格或患有传染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或其他危害教学之传染病及未缴交公立医院
合格体检表者,均予以注销录取资格。
(七)本甄选简章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实施,若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令
办理,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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