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屏东县立鹤声国中105学年度代理专辅甄选

楼主: willie9090 (willie9090)   2016-07-15 13:45:03
壹、依据:“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及“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
贰、甄选科别及名额:
1、 科别:
专任辅导教师1名(控管缺,聘期自105年8月26日起至106年7月1日止)
2、 本案代理教师甄选,备取2名。
3、 正取人员未于限期内完成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由该科备取者,依名次依序递补
,并不得异议。
参、公告时间、地点及方式:
1、 公告时间:自105年7月15日(星期五)起至105年7月21日(星期四)止,计7日。
2、 公告地点:本校网站(http://www.hsjh.ptc.edu.tw)、屏东县政府教育处网站(ht
tp://www.ptc.edu.tw)、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选聘网(http://tsn.moe.edu.tw)
肆、索取简章及报名表: 请自行于屏东县政府教育处网站(http://www.ptc.edu.tw)或
本校网站(http: //www.hsjh.ptc.edu.tw)公告栏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切结书
、委托书等内容均不得任意变更,请使用A4纸张打印)。
伍、报名日期:105年7月20日(星期三),上午8时至12时。
105年7月21日(星期四),上午8时至12时。
陆、报名地点:本校人事室(屏东市大武路225号,洽询电话08-7520591-16)
柒、报名资格:
1、 报名代理专任辅导教师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1) 辅导咨商心理相关系所组毕业(含辅系及双主修)且具中等学校合格教师证书。
(2) 中等学校辅导(活动)科/综合活动学习领域辅导活动专长教师证书。
2、 无教师法第14条第1项各款及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33条规定情事(录取后如经
发现有上列情事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于聘用后仍依规定解聘)。
3、 未具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定居设籍未满10年者,
不得参加甄选)。
4、 男性聘约期间应无服兵役问题者。(请提供相关证明)
捌、报名手续:
1、 报名方式:采现场报名(亲自或委托报名均可,被委托人需附委托书及身分证明);
免收取报名费用。
2、 报名时应缴附下列表件:
(1) 报名表、准考证、切结书各1份。如有委托情形,请附委托书。
(2) 最近3个月内2吋正面脱帽半身照片2张。(请分别黏贴于报名表及准考证)
(3) 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1份。(正本验毕发还,影本留存备查)
(4) 毕业证书、该科合格教师证书(或实习教师证书)、教育学分证书及学经历证件。(
正本验毕发还,影本留存备查)
(5) 持国外证书应附中文翻译及驻外单位验证证明。(正本验毕发还,影本备查)
(6) 男性需检附退伍令或免役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正本验毕发还,影本留存备查)
(7) 自行书妥地址姓名并贴足回邮之限时挂号信封1个。(邮资标准,请洽邮局询问)
(8) 以上影本请以A4纸张影印,依顺序装订,并注记与正本相符及签名或盖章。
3、 身心障碍考生请于报名表上填写申请提供适当服务之需求,以利配合提供适当服务。
玖、甄选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
1、 实务演练:占60﹪。
时间分配:每人以15分钟为限,演练项目于演练前15分钟公开抽题。
2、 口试:占40﹪。
时间分配:每人以10分钟为原则。
3、 成绩计算:
(1) 以实务演练、口试合并计算总成绩。
(2) 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 以总成绩择优录取。
拾、甄选日期及地点:
1、 甄选日期:105年7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起,考试时间详如准考证。
2、 甄选地点:在本校(试场当天公布)。
3、 报名及甄试当天如遇天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经人事行政总处公告停止上班,报名
及甄试日期则自动顺延至第一天上班日。
拾壹、录取公告及成绩复查:
1、 录取榜示公告:105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时以前公告于本校网站。
2、 复查成绩:请于105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4时以前,持准考证及身分证,以申请
书向本校教务处提出申请,逾时不予受理;免收取复查费用。(如委由委托人办理,请委
托人另持委托书及身分证明)
拾贰、报到日期:
1、 正取人员,应于105年7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时以前办理报到,报到时需缴交学经
历证件正本,逾期未报到者视同放弃,取消其录取资格,由该科备取者依名次依序递补并
不得异议。
2、 备取人员递补,应于105年7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时以前办理报到,报到时需缴交
学经历证件正本,逾期未报到者视同放弃,取消其备取递补资格。(以电话通知)
拾参、录取聘任:
1、 录取人员经本校甄选委员会决议并提请本校教评会审查通过后,呈请本校校长聘任之

2、 录取人员如经发现于甄选过程或录取后有行为违法情事者,应取消其录取及拟聘资格
,若已聘任仍依规定解聘,并由备取候用人员中依序递补,递补人员以补足本次甄选缺额
为限。
3、 拟予聘任人员如系政府机关或公私立学校现职人员应于应聘时检具原服务机关学校离
职证明书或同意书否则不予聘任。
4、 应缴交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公立结核病防治院(所)胸部x光检查证明及警察刑事纪
录证明各一份,体检结果如有肺结核、具传染疾病或有法定其他妨碍教学之传染病,或未
依限缴交体格检查报告及警察刑事纪录证明者,注销录取资格。
5、 拟予聘任人员,如逾期未应聘或取消其拟聘资格,由备取人员递补。
拾肆、申诉方式:请呈现真实姓名及准考证号码,以利回复。
1、 申诉电话:08-7520591分机16。
2、 申诉信箱:x963514@oa2.pthg.gov.tw或屏东市大武路225号人事室。
拾伍、本简章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决议通过,呈请校长核可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悉依
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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