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 ] 新北市立中山国中诚征英语数学代理教师

楼主: pink909 (小YA)   2016-07-04 23:37:59
一、领表日期:即日起在本校网站(http://goo.gl/U6it7I)下载,请以A4纸张印制填写。
※表件包括:简章、甄试证(空白)、报名表、委托书、黏贴证件资料表。
二、报名日期:自105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至缺额甄聘完毕止,每日(遇假日顺延)上午9:00-10:00
(本甄选为一次公告分次甄选,并于每次甄选完毕公告录取名单中,另备注下一次甄选剩余之
缺额,至缺额甄选完毕止。)
三、报名地点:本校3楼人事室 (本校住址:新北市板桥区文化路1段188巷56号)。
四、报名方式:采亲自报名或委托报名(需附委托书),通讯报名不予受理。
五、报 名 费:400元。
六、报名缴交表件顺序:(表件以A4纸张影印依序装订由学校留存,正本验毕即还)
1.报名表(贴上本人照片)
2.新式国民身分证(出生地为大陆地区或未注明者另附个人现户户籍誊本正本1份)─请黏贴于资料表上
3.毕业证书(外国学历证件需先依规定完成验证,否则不予承认)
4.合格教师证书(或学程证明)
5.退伍令或免役证明(男性)
6.简要自传。
七、甄选时间:自105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至甄聘完毕止,每日(遇假日顺延)上午10:30至11:30 笔试,13:30起(请于13:00前到达)试教、口试(13:15第一位抽题),依序抽题,准备时间15分钟。
(※特教试教题目由考生自备题目、自选教材,不限版本,不需抽题)
八、甄选地点:新北市立中山国民中学。
九、甄选科别及名额:
科别 名额 缺额类别
国文 4 悬缺2、育婴一年1、育婴半年1 (可于12月参加下学期退休缺甄选)
英语 4 悬缺2、育婴1、英语(身心障碍类)1
数学 3 悬缺3
生物 1 悬缺1
理化 2 悬缺1 、商借1
生活科技2 育婴1、支援教育局1
健康教育2 育婴一年1、育婴半年1
童军 2 育婴一年1、延长病假一年1
家政 1 育婴一年1
表演艺术1 悬缺1
聘期:一年→自105年8月26日至106年7月1日止。
半年→自105年8月26日至106年1月20日止。
(上述缺额聘期如有变更,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为准)
十、甄选资格:欢迎合于任用资格之身心障碍者报名。
(一)中华民国国民(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须在台湾地区设籍10年以上) ,男性须役毕或免役。
(二)具有下列聘任资格之一者:(依甄选之次数别)
第1次甄选:
具有中小学各该教育阶段、科 (类) 合格教师证书者。
第2次甄选:
1.具有中小学各该教育阶段、科 (类) 合格教师证书者。
2.修毕任一阶段类(科)别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第3次以后甄选:
1.具有中小学各该教育阶段、科 (类) 合格教师证书者。
2.修毕任一阶段类(科)别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3.大学以上毕业者。
十一、甄选限制:
(一)具有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条规定情事者,不得报名,如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或解聘。
(二)非退休教师或校长。
(三)持国外学历证件者,毕业学校应为教育部认可之国外大学院校,应有驻外单位查证学历属实公文,教育专业科目及专门科目并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采认达教育部规定标准,且有正式公文证明,另加附下列证明,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1、经驻外单位验证后国外学历证件原本及中译本或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2、经驻外单位验证后国外学历历年成绩证明原本及中译本或法院公证之中译本1份。
   3、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原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发之修业期间之出入境日期记录证明。
十二、甄选方式与计分比重:试教(10分钟,15分钟前抽题)、口试(5分钟);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30%、口试成绩占30%。
※请考生自行携带参加甄选科目之教材,教材以104学年度本校七年级、八年级使用之版本为
限及自备教具。(本校使用版本请见附件)
※试教暨口试唱名三次未到场,视同弃权,依序递补应试。
※报名顺序即为应考顺序。
十三、录取标准:80分。
十四、录取公告:自105年7月11日(星期一)起至甄聘完毕止,每日(遇假日顺延)下午6时前在教育局网页及本校网页公告,亦得以电话查询。
十五、报到日期:自105年7月12日(星期二)起至甄聘完毕止,每日(遇假日顺延)上午8:30携带国民身分证、最高学历、教师证书(或学程证明)正本(需另附影本一份)、邮局存摺影本一份、私章至本校人事室办理报到签约手续;逾时未报到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并由备取人员依序递补。
十七、本市代理教师比照“公立学校教职员叙薪标准表”规定以学历起支薪及核薪。代理教师待遇支给标准,比照专任教师之规定;但未具所代理类科别合格教师资格者,其学术研究费按八成支给。
十八、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上述日程需变更时,于本校公布栏及网站公布。
十九、本简章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悉依相关法令规定;如有补充事项,公布于本校网站及本市教育资源网。
二十、洽询电话:教务处:22508250转210或211。 人事室:22508250转250。
附件 105学年度七、八年级教科书使用版本
国文 英语 数学 自然 社会 健体 综合 艺文 电脑
七年级 南一 佳音 翰林 康轩 南一 翰林 翰林 翰林 翰林 旗立
八年级 南一 佳音 翰林 康轩 南一 康轩 康轩 康轩 翰林 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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