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619/888982/
民众昨向《苹果》爆料,北市建国中学3月招募10名学生担任
“科学班甄选考生服务人员”,在3月12日早上9时到下午6时协助维持环境清洁,
完成后可获1000元工读费或10小时爱校服务时数;结果学生向北市劳动局检举,
认为该报酬低于基本工资且校方未投保劳保。最后劳保局认定建中违法,
裁罚建中4倍保费。
投诉民众指,学生认为当天工读费1000元可抵充10小时爱校服务时数,
相当每小时仅100元工资,低于基本工资时薪120元,因而向北市府申诉。
投诉民众提供北市劳动局回函,劳动局认定9小时内包含休息与用餐时间,
换算下来时薪高于基本工资;且爱校服务解读为劳雇关系也有争议,
因此北市认定未违法。
但劳动局将劳保部分移给劳动部劳保局查核,劳保局则回函认定建中未投保劳保违法,
依法裁罚。劳保局昨指,因假日无法查证此案。《苹果》依1日劳保费试算4倍罚锾,
建中可能遭罚数百到1千元。
建中校长徐建国说,不清楚此案,也没听过劳保局有来建中查核,
但过去建中招募服务队,都是学习性质而非劳务提供,应没有劳保问题。
不具名建中学生说,校园服务算是校方和学生不对等的权力关系,
学生有权要求依法处理。但张姓建中学生说,学校又不是公司行号,
学生做的也不是什么需要技能的工作,学校也大可不必给钱、就给服务时数就好,
没必要再去争劳保和基本工资问题。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说,学生参加爱校服务,仍有些微机率受伤,
且从性质来看确实是提供劳务,校方应要帮其保劳保,不能用学习来规避。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