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育婴留职停薪复职行政休假问题

楼主: s9002120 (Christineke)   2016-06-06 15:52:07
自己来回一下文,希望对日后有相关问题的老师能有所帮助,首先先感谢版上热心的老师,尤其是boldt和polo0510两位老师积极回应我的问题,真的很感动。今天接到校长的来电了,说已收到教育部的来文了,
答案是只要扣除育婴留职停薪那年的年资,之前的年资是可以合并的,也就是说不算中断年资,能享有行政休假。说真的我实在无法理解同一教师法请假规则,应该全国统一,但却因人事认知解读不同,却有如此大的争议,有的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有的说要七月有在职,有的说有,这要老师如何适从?如果今天没有发函问教育局,单凭人事一人决定,或单凭不懂教师法的教育局承办人员的回复,我今年大概就要平白无故的损失休假权益,幸好学校愿意帮我发函询问,又有板上如此热心老师的回复帮忙,让我能安心接行政。但愿日后有我相同问题的老师,也能顺利享有自己应ꘊ釭疡v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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