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嘉市国小师超额 “先砍代理教师”

楼主: j0958322080 (Tidus)   2016-05-28 10:14:53
教师法第十三条条文如下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聘任期限,初聘为一年,续聘第一次为一年,以后
续聘每次为二年,续聘三次以上服务成绩优良者,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全体
委员三分之二审查通过后,得以长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师评审委员会
统一订定之。
此条法规也无规定正式教师可以永久聘任,
而且正式教师聘期也可以一年一聘,这样不就可以淘汰不适任教师?
有什么一定要永久聘用正式教师到退休的理由吗?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6-05-28 14:21:00
去检举啊!但是要有证据喔!不要像现在一样嘿XD继续啊!加油!不过,兼课跟摆烂一样吗XD你的话,不可信。原来是这样一号人物啊~那这么爱教师版是为什么呢?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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