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olao (心希望~~实现ing)》之铭言:
: 有无法条依据一定要服从?
: 因家中有长辈身体健康有异状,可否婉拒?
本想推文,但不小心打多了,干脆发文。
乡野奇谭-有个打着行政裁量权名义的校长,要求行政大搬风,众人反弹,大家猜结果怎
么着,督学到校协商未果,校长依旧坚持他的“行政裁量权”,最终校长被局里召回,校
内由同仁代理校长ㄧ缺,原校长回任教师(不久就申请退休)。这才是真实面,身为校长
不会领导统御,只想靠威吓、欺骗、群众压力逼同仁就范(别忘了校长也是老师,根本不
是上对下关系),还是回归教师专业就好。
法条字字斟酌,因此f版友说的列入各校聘约,具法律效力是对的,但有更多学校尚未有
形文行政轮替制度,所以借此拜托大家多参与公共决策,也机会教育我们的下一代,不人
云亦云。
大家可问问挟“行政裁量权”的校长,我坚持不当,你要怎么办。在“行政裁量权”各种
恐吓话语的背后,校长只是不想说出:“拜托你就接下吧,不然我要到局里喝咖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