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总新闻稿】 发稿日期:2016年3月25日
幼童车非游览车,只能谨慎再谨慎,无放宽安全之空间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昨天强势以车龄非影响行车安全唯一标准为由,审查通过检验合格车
辆就不能用车龄限制,本会认为游览车与幼童交通车不同,身心发展成熟的成年人在面临
交通事故时已是自身难保,更何况是肢体动作和心理状态都尚未发展成熟的学童及幼儿,
更需要安全的儿童专用车保护,因此学童专用车及幼童车只能以更严格的标准订定并确实
执行。
即使现行幼童车限制10年,却有案例证实幼童因疏忽被闷死在车内、开到一半后车厢突
然打开掉出学童、转弯时翻车或从窗户抛出幼儿还有车辆故障抛锚在路边,这些离谱案例
不胜枚举,这表示学童用车及幼童车的管理,包含人员训练管理及车辆年限、检验只有愈
驱严格的选项,没有放寛的空间;其次,多数人都有验车的经验,坦白言之,民众对于车
辆检验缺乏信任感是事实,且老旧车龄的车辆,即使外观保养新颖仍有机件耗损及金属疲
劳等不争的事实。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昨日的决议显有思虑不周之处,且有业者以利益考量
介入主导,建议立院应主动公布决策过程及游说团体,让全民公评,此牺牲全体学童安全
的决议,本会甚感遗憾。
本会建议,凡是公共运输车辆已是牵涉民众人身安全事项,政府应立即建立更严格且令
人信任的车检制度,以重建民众对验车合格之信任。对于学童校外教学用车、学校使用之
交通车、幼儿园交通车更应由教育部主导,订定包含驾驶人管理、车辆使用年限及检验标
准。以全体人民之人身安全为首要考量,更呼吁在执政的空窗期新旧政府应共同为学童幼
童安全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