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介聘身分的资格

楼主: minder   2015-05-15 14:29:10
还满奇怪的
照理说应该应该是
现在在教授的科目填为第一类别、其他有资格的可以填在第二、第三类(例如特教、专辅)
英语加注专长不是光教英文就可以算数的
好像还要通过一些检定、授课时数等
每年特定时间把资料送去审查后应该会在教师证上注明英语专长教师
这样一来原PO就可以同时拿到普通科跟英语专长教师的资格
填志愿时
如果现在教的是一般科目,第一类别就必须填普通科、第二类别以后才能填英语专长
而如果有英语加注又现在确实是教英文(是否还有其他条件有点忘了)
那么第一类别就可以填英语专长,第二类别之后可填普通科
所以原PO在志愿只填写普通科应该才是正确的
被改掉有点奇怪
不过以上是小学的部分
国高中是否有特别不同的部分我不太确定
※ 引述《kpl123 (隐形的翅膀)》之铭言:
: 日前办理县外介聘积分审查,
: 本人持有普通教师证,但并未加注英语专长,
: 但考进学校时是以英语缺进来的。
: 然而在之前系统填报时,自己并未加注英语专长,
: 因此身分类别只有填普通科。
: 积分审查时,因在职证明上有证明自己担任英语专长教师,
: 因此身分类别被审查委员纠正应改为英语专长,普通科划掉。←少了很多机会啊!!
: 但有认识已加注英语专长的老师填了英语跟普通,并没有被挡,
: 因为加注是要让自己拥有专长,多更多机会,怎么会只能限定英语对英语?
: 更何况是本人没有加注英语专长,反而只能填英语?是否为审查委员的疏忽?
: 今年是第一年有加注英语专长与专辅,因此较混乱,
: 还请大家分享自己的经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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