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请留意学校报税问题

楼主: nari900916 (nari900916)   2015-05-13 00:43:47
※ 引述《maybetodo (np)》之铭言:
: 今天同事讨论报税事宜时发现一个问题,
: 国一新生班导师费通常八月份的会和九月一起发(本校如此)
: 但导师费是免税的,所以学校系统上有导师费入帐时,
: 会自动扣缴3000元的免税。
: 但9月份因为发6000元导师费,应该扣6000元的,
: 但系统还是扣3000,
: 等于8月份导师费要扣税。
: 假使缴税是5%等级等于多缴税150元。
: 12%等级等于多缴360元。
: 目前还不知道总务处会如何处理这块,
: 出纳说处理起来很复杂很麻烦。
: 我们也还在看看后续会如何发展。
: 不知道其他学校的老师有没有遇到相同情况而多缴一点点税。
2年前我曾经被学校报错所得资料过
自己更改为正确的数字完成网络申报后
又写了1份申诉书到国税局
事后没有收到补税通知
以当年5%的税率计算我省下20元的所得税
以下提供当年的申诉书供老师参考
申诉书
主旨:本人因综合所得税扣缴凭单申报错误,不服○○市立○○高级中学
(统一编号:00000000)申报之000年度扣缴凭单提起申诉,请同
意依申诉理由更正扣缴凭单,并依更正后之扣缴凭单核定应纳税
额。
理由:
一、本人于000学年度第0学期(000年0月0日至000年0月00日)于
○○市立○○高级中学担任兼任教师,排定每周授课时数6节(课表
如附件1)。依据教育部94年9月9日修正之“中小学兼任及代课教
师钟点费支给基准”(附件2)每节课发给钟点费新台币400元,并以
每个月4周,每学期5个半月(即全学期共22周)计算发给,全学
期预计领取钟点费新台币52800元(400元6节22周=52800元)。
另该学期亦于○○市立○○高级中学担任特殊教育方案学生补救教
学授课工作,全学期共授课15节,每节钟点费新台币400元,全学
期预计应领取钟点费新台币6000元(400元15节=6000元;此部份
为依据学生个别需求以1对1方式进行,并非每周上课,未列于课表
中)。合计为新台币58800元。
二、唯本人于000年0月00日星期一因急性肠胃炎无法到校上课,当天
课程其中2节调课于000年0月00日星期二补课,1节由同校○○○
老师代课,该节钟点费新台币400元亦扣除由○○○老师领取。故本
人000年度实际由○○市立○○高级中学领取之钟点费为新台币
58400元。(附件3为当天学校所发出之代课通知,本人康复返校后与
当天代课之老师协调后其中2节改以调课处理,故学校于完成请假手
续后将电脑纪录改为调课,并发出附件4之调课通知)但本人日前向
财政部○○国税局○○稽征所申请所得调查时,发现○○市立○○高
级中学仍以新台币58800元申报扣缴凭单。
三、本人已自行将000年度自○○市立○○高级中学领取之薪资总额更
正为新台币58400元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网络申报档案编号:
000000F0000 000000),请同意依所检附之证明文件,以更正后之扣
缴凭单核定应纳税额。
申诉人:○○○
身分证字号:A000000000
地址:○○市○○区○○路0号
中华民国000年0月00日
补充说明
国税局目前作业实务是应补税额200元以下不会要求补税
(除非是故意逃漏税)
如果是5%税率可自行申报
12%还是建议提供佐证资料更正(ex:导师聘书 薪资单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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