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处
http://ppt.cc/C3F3
焦点评论:十二年国教有解方(吴瑞北)
12年国教设计失当,首次实行已造成许多学子与家长痛苦不堪。为此,新北市长开了第一
枪,宣告取消特招,许多地方政府纷纷响应。
但特招并非一无是处,会考成绩鉴别力不足,取消特招无法解决台北市的问题,因此郝市
长提出“先特后免”。事实上从两年前郝就一直维持此一意见,无奈教育部长坚持己见,
甚至为了防堵,去年把“先免后特”这种枝节性招生程序入法,即《高级中学教育法》第
38条第4项:“……采学科考试分发之特色招生,应于免试入学后办理。”果不其然,教
育部官员今年就以此一规定否决郝市长的提议,而拟推动其简化特招考试版本。
整个12年国教的入学招生问题,民众痛苦的关键其实不在于多考一次特招,而在于分发的
冗长与不确定性。当会考只在于鉴别基本能力,面对许多市民以公平考试方式进入明星高
中的强烈需求,台北市势必维持特招。为此建国中学陈校长提出了“免特合一”版本,亦
即特招紧接会考后举行,考生在一张志愿表中填选某校免试或某校特招,最后只录取单一
志愿,那分发即可一次完成,解除学子与家长在一免、特招、二免等冗长程序下的焦虑。
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可惜由于“免特合一”,教育部仍可能以不合法规来批驳。
分发制度因地制宜
事实上只要在建中版本的分发程序上适度改善,即可符合台北市郝市长的理念,又可不违
反教育部“先免后特”的法令规定。多数考生仍然可以选择不考特招,只要志愿排序不计
分,考生就可在志愿表上一次填入所有理想学校。未考特招的考生自无问题,一校一志愿
。有考特招者,将有免试与特招两种成绩,这时同一学校以免试成绩先分发,之后再以特
招成绩分发,形同一校两志愿,但免试在前、特招在后。
换言之,分发时依考生志愿为准,不论考生有无考特招,均先以免试方式计算成绩,若其
第一志愿学校免试入学名额未满则录取,若免试入学名额已满但特招名额尚未满额,这时
再以特招成绩计算是否可以录取,第二志愿以后依此类推进行分发。上述步骤看似复杂,
但依过去已实施多年大学入学考试各系有各种不同加权计分方式,以电脑来执行非常简易
,可以一次即完成分发。
施政本就应因地制宜,多倾听地方政府意见,教育部只要掌握大方向即可。新北市及其他
县市要取消特招,就让他取消;台北市希望维持特招,以上述方法先免后特,一次完成分
发,可符合市民期待,也没有违背法律,依理亦应尊重。
至于志愿序不要列入计分,免试入学超额比序时先三等第四标示再比作文,特招考试以非
选为主,法律本就没有强制规定,都可在尊重各地方政府意见的原则下实行,问题也就迎
刃而解。希望教育部能记取今年12年国教执行时的前车之鉴,从善如流。
台湾大学电机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