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想新北市市内介聘想请问板上的前辈们 ^^+
介聘办法提到~~~进修学分&研习时数之采计
1. 研习时数之采计:正式合格教师最近连续5年(98年4月1日至103年3月31日)原校服务期
间参加经 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含教育部、本市教育局及改制前台北县教育局)核定之研习
时数。
2. 进修学分之采计:采计期间,最近5年,自97学年度第2学期至102学年度第1学期止。
我的疑问是我101年硕士毕业,102年才考上,
考上前的硕士学分&研习时数有可以采计吗????????
还是只从考上正式后才算"学分 & 研习时数"的计分
感激大家~~~~~~~~~~~ ^^+ 祝大家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