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双十国中103学年度第二次代理教师甄选,
甄选科目:公民科、辅导科。
(详细甄选名额见附件简章)
报名日期:103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9 时至 12时。(逾时恕不受理)
甄选日期:103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时起。(请于上午8时30分前报到)
甄选地点:台中市立双十国民中学(地址:40463 台中市北区力行路258号。
五、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中华民国国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无教师法第14条各款规定或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各款及第33条之情事者(如附录
说明)。
3.留职停薪中之教师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依教育部订定“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3条规定:
1.具有“各该教育阶段、科(类)合格教师证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间者。
2.具有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毕证明书者。
请欲报考教师下载附件简章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填妥后(本校首页),于报名时间至本校
人事室办理报名。
人事室电话:04-22334445转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