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quickgun与zamp的终身水桶

楼主: YOPOYOPO (痔疮小天使。)   2014-07-13 12:39:29
不好意思,又是我。
版主上次回文说
因此我想板规12的更改势在必行
如 A改成一年内累计违反两次板规5 才予以终身水桶
或是B改成累计违反3~4次板规5 才予以终身水桶(次数可以讨论)
并且溯及既往 全面清查已经水桶状况 该解桶 该改判的就一次处理
或是大家有什么建议 也烦请大家提出来
请问版规修改部分,是我们寄信给版主提议即可?还是版上要办公投?
如果是要举办公投的话,那我投B一票。
如果是要公众讨论的话,是直接推上一篇版主回文or另开“公告”处理此事?
少了Q大Z大的教师版,大概只剩薪资代课互调征书团报揪伴讦校/组/家长某校OK待吗...
anyway,衷心希望不久之后,你我都可以重新和他俩在文字上互赞互呛,畅所欲言。
最后,附上本学期教“纽伦堡大审”时,给学生看的延伸课外电影
“汉娜鄂兰:真理无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KLvkmswHG0
是它让我决定:“即便与我无干,我也要为他们发声”的。
谢谢版主百忙中仍抽空回应我。
谢谢一系列文章中,推文为quickgun和zamp支持集气的路人或朋友。
就算结果不变更也无所谓,至少过程你和我都奋斗过了。
最重要的:谢谢汉娜鄂兰。
p.s:请放心,这真的是本系列最后一篇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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