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师性骚扰 一律解聘

楼主: KUASkako (kako)   2014-05-29 1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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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性骚扰 一律解聘
中国时报【石文南╱台北报导】
台北市教育局强化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今后,教师若涉性骚扰或性霸凌,一经认定,且
情节重大,只有解聘一条路;另教师若体罚或霸凌学生造成身心严重侵害,过去多记过或
记大过处理,未来将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同时,依修正后规定,处理相关案件之流
程最多不超过1个月,让不适任教师尽快处理掉。
教育局日前修正通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属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处理不适任教师补充
规定”及不适任教师处理作业流程。
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祕书陈顺和表示,过去对教职员工涉及性骚扰或性霸凌事件,从认定、
辅导、观察一弄要半年,根据最新修正的不适任教师补充规定,经学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
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调查确认属实,5天内即做成“解聘”处理。
陈顺和表示,凡是涉案遭解聘的教师,丧失教师资格,一辈子不能再担任老师。
另,教师若体罚或霸凌学生造成身心严重侵害者,过去居多记过或记大过处理,处理过程
从查证、辅导、认定、教评会开会大约都要半年才能搞定。未来,至多30天内必须认定处
理完成,处罚部分也提升,教师违反上述规定者不得聘任为教师,已聘任者,由学校报其
核准后,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
此外,修正规定中,教师罹患精神病者,经合格医师证明有精神病者、尚未痊愈者,以及
行为违反相关法令,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再审酌案件情节,议决1年至4年不得聘任为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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