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9517496 (Koshien)》之铭言:
: 肥灿美福这个真的处理得零零落落
: 年底就选举
: 这种东西
: 只要教训这种私人企业
: 民心自来
: 整个事故从大火开始到现在善后的工作
: 步调都太慢太慢了
: 市府只管罚钱
: 工作全部放给美福自己慢慢弄
: 整个南崁真的快被熏死
: 塑胶臭味闻完开始闻腐臭味
: 老实说居民哪管你罚多少钱
: 重点是你要尽快把环境污染消除
: 市府看到美福这种办事效率
: 早就该直接介入
: 直接包发找人赶快把东西清完,日夜赶工也没关系
: 衍生的费用由市府直接找美福处理
我相信共产社会这样处理没问题
资本主义的民主社会这样弄,我只想知道合法吗?
例如美福依法可以自己清,预计花500万好了
市府觉得太慢直接找人帮美福清,结果花了1500万
后续会不会有官司?
有没有可能美福举证500万其实就可以依法处里好,多的1000万叫市府吞?
然后市府吞了变成有人说市府图利,帮美福加速处理省罚金?
: 一个仓储大火搞了一个月还没好
: 甚至我觉得到五月都还不会完善
: 这次肥灿真的是让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