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上人行道是不是桃园特产?
南平路非常常见,没想到龟山也不落人后
希望驾驶多体谅行人安全,花点钱停车
造福大家,会有好报的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0/5858028
桃园女开车上人行道 撞断玩耍4岁童左大腿
桃园市一名女子日前驾车前往黄昏市场补货,为方便补货,将轿车开上人行道,没看到视
线死角中在嬉戏的4岁男童,将他撞倒在地,造成他左大腿闭锁性骨折。检方考量她虽违规
行驶人行道又撞伤人,但犯后自首且立即报案让男童及时送医,将她依过失伤害罪向法院
声请简易处刑。
检方调查,倪姓女子(50)岁去年12月13日下午驾车至龟山区复兴一路上黄昏市场,为了
方便补货,从外线道右转将轿车开上人行道,过程中并没有注意到一名4岁男童正在人行道
上玩耍,煞车不及将他撞倒在地,造成他左侧股骨干闭锁性骨折,吓得赶紧报案求助,所
幸及时送医后并无生命危险。
检方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驾驶本应随时注意车前状况,且人行道上依规定不得
停车,但倪女却疏于注意,贸然右转驶上人行道,撞伤男童,确有过失,犯刑法过失伤害
罪。
检方也指出,倪女违规开上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应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
考量她犯后立即报案,符合自首要件可减刑,侦结后依过失伤害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
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1条规定,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铁路平交道、人行
道、行人穿越道、快车道等处,均不得临时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