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上周五收到一张罚单,
从林口南下,下南崁交流道后,左转往桃园方向时没打方向灯。
去林口上班已经两年多,这是第一次收到罚单
平常都很注意,变换车道一定会打方向灯,也很少红线临停
这次收到红单很傻眼,因为这个交流道下到汇接往桃园的平面道路时,只有两线道,
都是左转道,只能左转,直行没有路,右转就逆向了,只有左转一条路可走,
为什么还依定要打方向灯?
打方向灯是为了提醒后车,但这条路没有其他方向,大家都是左转阿!
这两天下班观察,10多台车只有1台有打方向灯...
这种颟顸的法律真扰民,想请教大家,这种状况申诉有机会成功吗?
也提醒大家开车遇到这种状况,最好还是打灯吧,以免倒楣遇到被变态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