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考取执照 诊所聘他当“地下牙医”代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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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13:27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桃园市某诊所45岁郭姓负责人,聘用
医学院牙医系毕业却未考取执照的34岁吴姓男子看诊,并指示员
工以他及31岁黄姓牙医师名义请领健保费, 3年多来请领金额高
达573万余元,郭、吴、黄3人都被依违反“医师法”送办,郭男
缴回犯罪所得获缓起诉,另须向公库缴交 220万元;吴男、黄男
同样获缓起诉,也须分别缴交25万、20万元。
检方指出,毕业于医学院牙医系的34岁吴姓男子,他于2013年毕
业后未考取牙医师执照,隔年起却受雇郭男的牙医诊所,替病患
洗牙、拔牙、补牙、根管治疗等,由于他不具牙医师资格,吴男
指示2名行政助理,以他的名义请领健保费,从2014年1月至2017
年1月,估计请领349万余元。
郭男于2017年 2月另在新北市开设牙医诊所,请吴男跨区支援看
诊,并以具有牙医师资格的黄男名义请领健保费,从2017年 2月
至2017年11月间,总计请领 224万余元,全案经桃园市调查处移
送侦办,郭、吴、黄 3人坦承犯行,并有病患及健保请领资料等
证据,桃园地检署认为 3人涉犯“医师法”、“刑法”行驶业务
登载不实文书、诈欺等罪嫌明确。
检方斥 3人为贪图健保费及挂牌费用,罔顾病患权益及就诊安全,
且诈得款项甚高、恶性非轻,但念在 3人无前科、犯后坦承,郭
男已缴回犯罪所得,予以3人缓起诉;2名协助请领健保费的行政
助理,也被另案签分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