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871RRDP.jpg
今天在龟山区公所前面,
打开车厢盖发现手摇杯倒插在我的雨衣上。
(车厢盖老旧了,难盖紧)
手摇杯还有加料的那种,直接流的满车厢。
到了警局看监视器,
15:34-15:39分有个男子倒完手摇杯后,
骑ubike网监视器过来后转弯走了,
警察说没车牌号难追查,而且仅能告毁损罪,
但我的物品也没毁损,清洗后能继续使用。
讨论许久后,我还是很坚持提告。
监视器有拍到正脸,
我也烦请警方发公文到ubike帮我查询此人。
(因为他倒完饮料有租借脚踏车)
如果有此人的朋友或者本人看到这篇文,
可以跟我联络,不然我会很有时间的慢慢耗。
再次提醒大家,照警察说法跟法律依据,
有人倒饮料之类的东西在机车上,
只有民事能告且成功率也不大,
因此请住附近的大家保护好自己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