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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拆违建付费条例无共识 议会退回
2019-12-19 05:30:00
〔记者谢武雄/桃园报导〕市议会临时会昨进行三读议案讨论,市府提出的“大型违建强
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草案”,遭市议员李家兴以未取得共识为由提案退回,经大会无异议
退回;对此,市长郑文灿表示,拆除大型违建付费制已成为趋势,中央也鼓励各县市政府
订定自治条例,只是推动过程还要沟通,此案会取得议会的多数共识后再请讨论。
郑文灿:会再与议会沟通讨论
市政会议于十一月廿二日通过“桃园市大型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草案”,条例
明定对一再浪费行政资源的大型及重复性违建,将依规定收取拆除费用,大型违建以面积
达三百平方公尺为认定基准,收费标准依建筑构造类别另行公布。
都发局:2016年5月20日后优先拆
市府都市发展局局长卢维屏指出,该自治条例草案明定二○一六年五月廿日后新增的农地
大型违建列为优先拆除对象,其余既存违建除非涉及公共安全,均按现行办法分类拆除顺
序处理,对于收费标准,市府不可能会靠拆违建赚钱,因此只计算成本价。
卢维屏说,台北市目前也正订定类似自治条例,初步规范一定金额以内以罚金代替,桃园
针对的是大型恶质农地违建,尽量不碰触民生型违建,请民众放心。
议员:市府宣导不够 民众不清楚
李家兴说,市府于市政会议通过该自治条例草案发布新闻后,许多民众搞不清楚状况,以
为未来只要是拆违建,都要民众付费,由于很多违建已存在四、五十年,民众为此忧心忡
忡,显然市府宣导不够。
收费标准应送议会参考 再讨论
李家兴表示,因该自治条例草案通过后,都市发展局才会另提收费规定,而此案最具争议
的就是如何收费,因此希望市府将收费标准送交议会参考,在收费标准取得共识后,再讨
论是否通过该自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