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买房、租房,
很多细节没想到,所以遇到了很多问题,想与大家分享:
让大家知道桃园有这样不OK的房仲;
要买卖出租房的人也尽量避开。
状况:
106年3月与积x房屋买房(现已改名成xx富翁集团),
因私人因素、决定出租一年,107年再搬进来
此房仲目标族群是卖房给投资客,
主打一条龙服务(买卖房、找租客、代管、修缮等等),
因此决定出租后,就让他们继续服务。
殊不知是恶梦的开始…
先说明:
委托房仲找租客 若签约成功,
要收半个月的租金做代管费(一次性)
例:
租金20000元,要给他们10000元的代管费。
【重点:无论租期长短】
假设租客签1年,但住了四个月说不住了,也是1万、不能按比例退还。
《遇到【租客1】后,才发现不能按比例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