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刚刚有针对申办的文件资讯去看了一下
真的几乎都是讲到个资法的部分,
但是但是......总算被我找到了,
如果针对使用的话呢,其实还是要看相关人员会不会检查跟比对证件上的照片
因为,就像之前莱尔富常常有买早餐豆浆等饮料有优惠,
基本上店员不太会检查照片 因为就是直接刷卡!
如果是搭乘补助呢???下面是【桃园市老人及身心障碍者搭乘公共汽车捷运补助要点】
票卡采记名方式,应由受补助者本人亲自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使用时并应随
身携带国民身分证、身心障碍证明(手册)等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核。
违反前项规定者,本府得停止其补助及使用票卡一年;恢复使用后第二次违反者,
停止其补助及使用票卡三年;第三次以上违反者,停止其补助及使用票卡五年。
另外(桃园市市民卡管理作业要点)民国104年7月2日府研资字第1040170464号令发布
十二、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市民卡,不得出借及转让,因出借、转让或遗失等行为,造成个
人损害,应自行负责。
十三、 出借、转让、冒领、冒用、盗用他人市民卡牟取非法利益或恶意破坏市民卡应用
系统者,依法追究责任。
所以阿,基本上不能出借啦!
这边有高等法院检察署的资讯
【冒用身分购买优待票,是诈欺行为】
https://www.tph.moj.gov.tw/ct.asp?xItem=54643&ctNode=5088&mp=003
※ 引述《infit (法兰克)》之铭言:
: 请问有人有没在用的市民卡可以出借吗?
: 我本身不是桃园人
: 但因为工作关系需搭乘公共汽车通勤
: 知道使用市民卡有优惠
: 故上来征求看看
: 意者站内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