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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青少年中心贱租给救国团 竟不够缴税
2016-10-23
〔记者谢武雄/桃园报导〕桃园市政府委托救国团经营的桃园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年
租金五十五万元,还不够支付房屋税、地价税,民进党市议员批评贱租,要求市府收回;
经市府协商后,救国团已同意将面积较小的A馆返还市府作为公共用途,救国团桃园市团
委会也要迁出,至于其他仍在使用的部分,租金要再协商。
A馆还市府 租金再协商
由于国民党籍的前县长吴志扬,目前担任救国团桃园市团委会主任委员,有国民党人士质
疑市府“清算”;桃园市长郑文灿强调,市府只是护产,绝无政治因素考量,租金部分,
市府希望实收五十五万元,房屋税、地价税改由救国团自行负担。
救国团桃园市团委会总干事吕能通表示,救国团取得一○四年到一一三年的十年经营权,
按合约规定,两年内必须投入三千万元增添设备,至今已投资三千万元,这形同每年三百
万元租金;至于“土地租金”部分,合约言明包括房屋税、地价税,随着公告现值、公告
地价调涨;另外,营业额低于三千万元缴交一%权利金,超出三千万元的部分是三%,去
年营业额三千六百万余元,共缴给市府四十九.八万元的权利金。
桃园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提供青少年休闲空间,分A、B两馆,总楼地板面积约三千
余坪,市府认为公共用途比率仅二.三%实在太小,协商后,约一千二百坪的A馆将供市
府运用,规划为青少年展演区、平镇亲子馆等,将公共用途比率提高至四十%。
民进党市议员杨家俍、无党籍议员庄玉辉质询时批评说,市府年租金仅收五十五万元,但
年缴房屋税、地价税却达五十六万元,收租还不够缴税,要求市府收回自营。
备注:这约是吴志扬签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qVoT-RMp08&feature=youtu.be&t=6m57s 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