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期程:
(一)收书期:105年11月23日(三)至105年12月13日(二)9:00-17:00。
(二)好书交换日:105年12月17日(六)9:00-14:00。
二、收、换书原则及方式:
(一)收书原则:
1、凡保存完好,未破损、未眉批与未划记,且未违反著作权法者,皆可交换。
2、但大专以下教科书、杂志、宣传品、宗教结缘书、免费赠阅书籍、考试用书、视听资
料(图书附件除外)及103年以前出版之电脑书、租书店图书、不连续之漫画书及承办单位
视情况等认定为不宜交换之图书则不收书。
3、民众于收书期间,将想交换之图书送至收书地点(邮寄不予受理),由该分馆馆员发
给“换书卡”,民众依换书卡入场换书,如有遗失,恕不补发。
(二)换书方式:
1、民众凭“换书卡”换书,原则上每捐1本换1本。
2、没有“换书卡”之民众,可于活动当日携带图书至现场交换,原则上1本换1本,但至
多只可换5本。
3、交换所剩余之图书,活动结束后依本馆规定办理。
4、活动结束后所剩余之图书,由各分馆统筹处理。
三、活动地点:详如附件 http://www.typl.gov.tw/dl.asp?fileName=69301223323.doc
*消息来源 http://www.typl.gov.tw/ct.asp?xItem=208678&ctNode=715&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