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话短说,想听听大家意见,
我在南崁有一间房,租给同一位房客三年,
三年来房租几乎都比合约上订的入帐日晚汇,
(我们订5号入帐,因为银行10号要扣贷款,但是房客都推拖他忙.出国,都在15-25号汇款)
现在问题是,房客在8/10退租,
退租前我请配合的仲介结清水电及瓦斯才发现连同退租当月的房租总共有46849元,
那时候房客跟我说一起跟我算,
结束退租那天...他直接把钥匙放在屋内人就离开了,
扣除二个月押金28000,他应该还要汇给我18849元,
可是从8/10-今天10/13我中间跟他联络很多次(line),
他都回复我他会处理,但是退租至今钱就是没进来,
相关缴费单据或line对谈纪录我都有保留,
请问除了告他之外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吗?
为了18849元告人实在有点小题大作了,
请大家指点意见,谢谢~!!
补充:
1.该房客虽是8/10搬离,但屋内的济公神像没有请走,导致房仲无法带人看屋,
到8/14才请走,但我房租只跟他算到8/10,这4天没有跟他收
2.当初给他3付钥匙及3份感应卡,离开只还我一付,其他的说遗失了,因合约没写明,
所以也没跟他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