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62613364495872&id=470500560373820
不懂没关系,问懂的人就好。
知错不改、硬凹到底,无法改变是非。
“大众捷运法”是用来规范都市捷运经营与管理的母法,但由于母法难以面面俱到,所以
衍生出来许多子法、施行细则,甚至是使用须知、处理基准。
“大众捷运法”第50条第7款固然规定:“散发或张贴宣传品”销售物品或为其他商业行
为,将可处以罚款。
但台北大众捷运公司的“广场出借须知”中明定:“活动内容涉及总统、副总统、中央及
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竞选活动、政党党务活动或其他涉及政治性议题活动,一律禁止”。
还有,“各类违规竞选广告物设置态样及处理基准”中也规定:“携带竞选宣导旗帜或穿
著竞选宣导背心,进入捷运系统路权范围或捷运车站内者,将通知警察单位进行劝离”。
请问,太太是律师,难道连这都不懂?还是根本不想懂?
如果在捷运站“用个人声音向乡亲问早+放竞选看板”合乎规定,就不会有人举报,捷运
公司人员也不用接获举报后,请警方到场劝离。
难不成,波丽士大人其实是粉丝,特别来握手、表态支持?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改、硬凹到底,如何能跟人民站在一起,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
选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真正出过社会的人,看到捷运人员出来讲话就会尽速离开,而非等
到连警察都来了,还在继续拜票。不正是因为觉得法规不重要,交给议员处理就好?
https://imgur.com/L31rPza.jpg
https://imgur.com/qXV1wVX.jpg
https://imgur.com/KnYWfI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