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odh (oodh)
2019-05-06 00:42:56刚才看了最佳利益 (以下有剧情,还没看的请跳过本篇);
我只能说,台湾的律政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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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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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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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有一段是主角去律师事务所面试,多人面试的场景里
考官问了一个关于“有人跳楼的凶宅”的问题。
非法律专业的我,听到这个case就好奇一件事
“跳楼不是死在家里,能算凶宅吗?”
剧情里安排主角自言自语了一句“真的是凶宅吗?”
然后在几位应聘竞争者的发言后,主考的律师离场、不满地对助手说
“因为一开头说是凶宅的案子,就都没有一个人怀疑是不是凶宅”
抱怨这些菜鸟太差。
这就让我感到困惑,律师在此处的抱怨,
1. 纯粹认为“新人没有怀疑精神”
还是
2. 就如同我所想的,跳楼可能不是凶宅,其他人没发现这点。
我后来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这是个很常见的问题,去年6月还有新闻介绍了判例:
“跳楼后陈尸地点在一楼铁门2公尺外,属于公共空间,所以不算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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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怀疑编剧的法律专业,
我认为编剧之所以会以跳楼凶宅作为剧情里的面试案例,
就是要针对“可能不是凶宅”这点。
但,显然“不是凶宅的理由”被从剧本里拿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