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关于嘘文的部分 开放回文辩论

楼主: addict615 (615)   2019-04-20 22:53:48
观前声明:
1.以下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哪一派。
2.文中可能举例会有些失当,但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比喻。敬请见谅。
我的立场是做不对的事就该罚。
在讨论前,想跟大家做个厘清以建立共识:
我想跟大家讨论的是‘一般文下的嘘’是不是件不对的事?
那么如果先默认因为板规有规定,所以在一般文下嘘文就是不对的事。
如同讨论通奸是不是有罪是否该除罪化时,
以“因为目前刑法规定,所以通奸罪违法”的论点辩驳,是无助于讨论进行的。
因为这段讨论即是为了虽然现在不合法,但有部分人士想要争取日后合法的过程。
在有了以上共识之后,更有助于之后的讨论。
一、嘘文用法与台剧板:
嘘文和推文一样都可以写评论内容。嘘文时,一般会在文中说明嘘文的原因,比如不赞同
文章的内容,觉得文章很烂,认为文章po错版面,认为文章违反版规或攻击他人,或是po
文章问问题没有爬文等等都可能。除了对po文者不满之外,还有许多种可能。一种嘘文是
因为反对某个推文者的内容而嘘,这种情况有时候会再“补推”,以补偿原po。
-出自PTT乡民百科
据观察台剧板目前除了合规嘘文跟恶意闹板的嘘文,
常见的用法是在LIVE文针对剧中人物性格行为嘘或反对对方论点而嘘。
而后两者在目前的板规,是违规的。
我认为只看嘘而不看所言内容来判罚,是件奇怪的事。
我同意从观察到的现象来看,嘘文=来闹板的机率比用推文留言的高,
但是就像是精神病患比起一般人更容易伤(杀)人,难道就该通通抓去关吗?
精神病患该不该判罚应该是取决于他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他是精神病患。
我希望台剧板应该要有闹板份子可以因为他的所言所行来处罚他的完善板规,
而不是要为了闹板份子就把其他非闹板的人通通拖下水。
以下举比较容易引发闹板争议的留言:
例1:无意义嘘文留言 
嘘 XXXXXX : >板规第4点:严禁滥用嘘文。
例2:踩演员踩戏踩频道留言
推 XXXXXX :嘘某演员 >板规第8-1点:不可攻击演员。
嘘 XXXXXX :某剧真可笑 >板规第11点:严禁踩戏。
推 XXXXXX :嘘某频道 >板规目前暂无此规定。
例3:在live文连续嘘文
嘘 XXXXXX :难看
嘘 XXXXXX :好难看
嘘 XXXXXX :宇宙霹雳超级难看...zzZ
>板规第10点:禁止引战。
但这点在板规并无明确标准,也许是日后板规可以努力的方向。
可以看到以现行的台剧板板规对于有闹板争议的留言绝大部分是可以处理的,
(当然也许还有部分不明确的地方是需要靠日后努力去完善的。)
那么我们还有必要认为一般文章下的嘘文是不容许的事吗?
二、再来看看各剧综板嘘文规定:
(以下手动海巡,若有误烦请提出,感谢!)
日剧:无。
韩剧:板规9,禁止恶意嘘文(无理由或反韩)。
陆剧:板规8-3,禁止嘘发文者、演员本身与无故嘘。
三立:无。
民视:板规24,禁止空白与言之无物的推嘘文。
台综:板规15,可以嘘,但不得重复嘘。#1QhKS5M8 (TW_Entertain)
韩综:板规1-5,禁止同一人三次以上的不合理嘘文。
综上,可以发现大多数的剧综板对嘘文都是有所限制的,
但是并没有看见哪个板是因为只是因为嘘本身而受罚。
三、以下针对一些看到的论点回应:
(附上论点的出处代码以示尊重,并非想要针对人,仅就论点本身讨论。)
论点1.以吃东西评价举例,东西好吃可以说赞难吃为何不得评价?
#1SgNJBmq (TaiwanDrama)
首先我觉得这举例并不是很恰当,因为戏有戏迷,频道有频道粉,
但好像很少听过店有店粉顶多只能算是忠实顾客吧。
再来如果硬要顺着吃东西的例子的话,
那情境应该比较接近是-想像你是以一家店的店粉的身分,去到你最心爱的店吃面,
其他人吃了一口觉得难吃他不是选择评价难吃之后离开,
而是一直在你耳边说“天啊好难吃!怎么会这么难吃?你怎么还吃的下?”
虽然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形发生的机率应该是难以想像,
但在台剧板这种情况在还没开放嘘文前就已经是日常。
所以,我同意且认为有条件的限制是必要的。
论点2.因为有允许误嘘补救权,所以误罚机率并不高。
#1Sg2kpG9 (TaiwanDrama)
也就是说可以假设大多数开LIVE文者也认为误嘘的违规罪不及此吧?
既然绝大部分的误嘘等同于无罪,那这项补救权启用的评判标准?
要有礼貌的拜托请发文者修改?
要看对方是否言行良好?
还要看发文者心情是否愉悦或是有没有时间?
如果发文者没有第一时间处理而引发纠纷,
是不是没有帮忙补救这件事变相变成是发文者的错?
还是有没有可能有天误嘘者感谢发文者而私下给了P币,
到后来演变成以后误嘘者必须先给发文者P币才能获得免除违规的机会?
也许这只是我过度的恶意揣测,
但直接把嘘文直接认定为闹板人士何尝不是一种恶意揣测?
反过来说,如果误嘘等同于违规,那这项补救权启用的评判标准?
经过宣导期的法令规定,会因为无知者或是第一次来到台湾而无罪吗?
如若法令规定订定如此的模棱两可,后续起的争议想必不会少。
那这条板规的是不是就有其检视修改的必要?
其实最后最辛苦还是我们的板主群。
就算最终是维持现状获得多数支持,且误嘘还是想讲究情理法,
我还是希望能将此明定在板规内,如:初犯不罚。
论点3.维持现状可以节省板主处理违规的时间。
#1SeqBwsA (TaiwanDrama)
没错,直接搜寻嘘文是可以快速又直接的抓到违规的人。
可是长期观察下来,常看到有人在文内在推文甚至在板标宣导,
但这项违规的比例还是占所有违规的多数。
也就是说为此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去宣导;花更多的人力去处理违规,
更增加了发LIVE文者的负担。
这样真的有减轻其板务处理的效益吗?
              
所以,经过一番自我辩证与看完所有相关文章之后,
若依板主提供开放讨论的选项,我的立场是:
3.完全开放,但将只拿掉不得嘘文板规其余仍受板规限制
另需再加上完善的嘘文相关配套措施。
最后,我认为板规就如同法律是可以与时并进因时制宜的,
而这议题也没有所谓的绝对的对与错就像是公投,
英国脱欧放到现在再投一次也许又不一样了呢?
过去的决定不一定现在也要继续跟着走,现在的决定不一定未来也要跟着走。
也许几年之后,我的决定也不一样了呢。
不管最后结果是什么我始终相信,
现在大家都是为了更好的台剧板而做出自己认为最理想的决定。
愿,大家能享有更好的台剧板!
感谢阅读到这里的你,
还有谢谢板主,辛苦了板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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