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治本,关键还是在法律。
广电三法躺在立法院几年了,这届政府感觉也没有强势要推行,社会对于这个法的关注不高,立委诸公也兴致缺缺。
其实广电三法能解决一个根本问题:
台湾电视圈之所以会充斥各种低成本抠死荡的节目,关键在于电视台太多,而且观众被业者强迫购买。
说实话,你平常会看的频道大概不出20台吧?可是我们确被强迫捆绑式购买了150多台的频道。
台湾有这么多频道,每个频道瓜分广告资源,而且不用担心竞争(因为綑绑销售),当然制作的节目难以精良啊。长期下来劣币逐良币,造成了现在的结果。
因此,请大家若是真的希望有所改变,从现在开始关注广电三法修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