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壹传媒想做壹电视,考量在台湾第四台上架,但却受NCC与各方势力阻挡,无法正
常挂牌上架,最终卖给年代的练董。
如果当初黎智英是以OTT思维想法做电视,或许就不会惨赔的太糟糕,但可惜当年OTT的收
看模式还不成气候,APP观看频道也还未带动起来,不过当年网乐通推的不错还可以免费
看电影,以及壹电视各家族频道。
最后还是蛮赞赏当年壹电视,留下很多部的戏剧作品,像“小站”(台版深夜食堂)还有
“拜金女王”(陈玉珊 制作),以及“回家”,都蛮脍炙人口且让人品味再三的好作品
。
如果当年黎智英是做OTT平台,可能就会像"Netflix"搞原创电影和戏剧还有大型节目,以
他可以求品质不惜砸重金的理念,相信会有好作品产生。
p.s 在这个内容为王道的时代,壹传媒虽然没能守住电视台,但看看他们的苹果日报许多
自制媒体(动新闻、微短片),他们的潜质和砸重金做品质也是不手软,也值得台湾其他
新媒体可以多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