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世宏观点:台剧到哪里去了?面对两岸电视交流失衡的警讯
罗世宏 2016年05月07日 07:10
回顾两岸电视交流的历程,1980年到1990年代是台湾电视节目在大陆广受欢迎的黄金时期
。以电视剧而论,最先是琼瑶言情小说改编电视剧在大陆湖南卫视等省级电视台热播,接
著是古装剧、怀旧时装剧、青春偶像剧等,都曾在大陆引起观看热潮。大陆电视剧则是大
约在2000年后开始在台湾引发第一波的收视热潮,主要是历史剧和宫廷戏。
台剧陆剧呈此消彼长的态势
但这种有来有往,甚至台剧占有优势的局面逐渐发生了变化。大陆的台剧热渐渐退潮,但
陆剧则急起直追,开始出现此消彼长的迹象,甚至逐渐形成某种“反攻台湾”的态势。
以2011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大陆仍然是台湾电视节目首要出口地区,占电视节目出口额的
37.60%。2012年略为上升至39.02%。在海外版权销售中占重要地位的台湾偶像剧,版权收
入金额最高的则是来自大陆与日本市场,大陆的传统电视媒体每集版权金额约1至2万美元
,而新媒体的采购价格则在2011年急遽上扬,不过此为短暂现象。
另外,中国大陆广电总局公布的引进剧核准资料显示,从2004年至2013年的10年期间,台
湾戏剧的引进部数总计为163部,平均每年为16.3部,占所有引进剧的19.7%;至于集数则
总计为3,201集,每年平均约320集,占比为20.7%。大陆引进台剧的数量在2009年达到高
峰,共计33部、695集,但此后即逐渐减少,到了2013年只剩下3部。
对台剧行销大陆市场更不利的是,据方政策保护及本土制作能力提升的影响下,大陆自制
“国产剧”的播出比重愈来愈高,包括台剧在内的“引进剧”播出比重则逐渐缩小。比如
说,2012年第一季港澳台剧在大陆电视台的播出比重仅占0.01%!2008年中国大陆开放两
岸合拍的电视剧可视为大陆“国产剧”,亦即可在大陆频道黄金时段播出,两岸合拍剧自
此有所增加。2008年,陆方同意发行合拍剧8部、267集,但好景不长,自2011年开始,每
年两岸合拍剧数量骤降,甚至挂零。
相对于台剧的有限输出至大陆,台湾自大陆进口节目的数量日增。光是在2011年,台湾自
大陆进口的戏剧即达151部,远多于当年度台湾本地自制戏剧的49部。2012年,只含广电
及网络平台的陆剧,引进数量更达到204部。此外,2011年大陆剧在台电视频道播出的总
时数为20,708 小时,市占率达23.16%;2012年陆剧播出总时数为22,714 小时,市占率上
升至26.57%,超过韩剧的25.13%;2013年上半年大陆剧播出总时数更是高达12,000多小时
,已超越2012年播映时数一半以上,而且占据无线三台晚间黄金时段。
此外,两岸电视节目交流的失衡状态日益明显。2012年台湾占大陆电视节目出口数量的四
分之一,陆剧出口金额的三分之一(34.6%)。台湾已成为大陆电视节目的最大出口市场
!反观大陆从台湾的引进的电视剧数量,近年已呈现大幅衰退现象。
同样地,陆剧在台播出的平均收视率表现越来越好,从2008年0.10持续成长,至2013年已
达0.17。若再比较台湾2013年度主要境外剧收视率前十名的数据也可发现,大陆剧这几年
的表现相当突出。若再考量到2015年以后,多部陆剧如《后宫甄嬛传》、《芈月传》和《
琅琊榜》接续引发的收视热潮,以及它们虽经多次重播,每次都还有相当可观的收视率而
论,我们更不应该在小觑陆剧在台湾的竞争力。紧接着,中视今年播出大陆的《花千骨》
、中天电视播出《何以笙箫默》,陆剧再度在电视黄金时段独领风骚。无怪乎,台湾的电
视台从无线到卫星,竞相购买陆剧并在黄金时段播出,无形中也挤压了台剧的投资制作和
播映空间。
台剧去哪儿了
大陆媒体《人民日报》海外版在2015年的一则相关报导里,提出一个值得我们思索的问题
,陆剧多年占据台湾黄金八点档,让人不禁产生疑问:台湾本地剧都去哪儿了?
的确,这真是一个好问题。台剧在对岸及本地市场都逐渐落入前所未有的不利地位,除了
大陆对引进和播出台剧的种种政策和市场因素所致,也因与台湾处于竞争关系的其他来源
国,特别是韩国的引进剧竞争力提升,以及大陆国产剧进步速度惊人。此外,2000年以来
,处于崛起势头的大陆电视剧产业发挥了强大的磁吸效应,吸引不少台湾资深编剧、演员
赴大陆发展,而且他们在大陆的戏剧作品“回销”台湾亦无任何障碍。同时,因台湾经济
持续低迷,广告市场不振与分食者众,来自政府部门的电视剧补助又形同杯水车薪,乃形
成陆剧持续高飞、台剧持续低落的恶性循环。
大陆对境外业者或产品进入大陆市场有着相当严格的审核及管理。2000年元月,广电总局
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引进、合拍和播放管理的通知》,强调除经广电总局核准,
晚间7时至9时半不得播出引进剧。到了2004年6月,广电总局再制定《境外电视节目引进
、播出管理规定》,明订晚间7时至10时的黄金时段皆不得播映包括台剧在内的境外剧。
不仅电视台播出引进剧的时段与比例有所限制,引进剧的配额与长度同样受严格限制。每
个省级电视台一年只有20集的境外剧引进配额,全国所有电视频道一年的境外剧引进时数
总量则少于2,000小时。2012年2月,广电总局再次下发《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引进境外影视剧的长度原则上控制在50集以内
,同时不得超过该电视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
针对视频网站播出境外节目一事,中国大陆在2012年7月即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
、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
播。2014年初再推出相关《补充通知》,要求影片节目须实行“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
2014年9月,广电总局更颁发新的境外剧管理政策。该项被称为“限外令”的规定,定下
了“数量限制、内容要求、先审后播、统一登记”等四项管制原则,境外剧除须依法取得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否则不得上网播放外,单一视频网站年
度引进播出境外影视剧亦有总量管制,亦即不得超过该网站上一年度购买播出国产影视剧
总量的30%。这项规定等同于宣布“同步直播”的型态将不太可能出现了,因为2015年新
上线的境外影视剧必须拿到一季的全部节目片并配好字幕后交付审查,上线播出前须经审
核通过。
如上所述,两岸电视剧交流已经呈现日趋严重的失衡状态。长此以往,这对两岸的相互理
解与交流并非好事,对两岸未来可能洽签的《文化协议》亦会有不利影响。为了解决两岸
电视交流的不平衡现况,除了台湾本身有必要在振兴台剧的相关政策上有所作为,以提升
台剧的制作量和竞争力之外,大陆对台剧在播出管道与配额限制或许也有松绑的必要,毕
竟台湾对陆剧在台播出的时数与时段并无任何限制,但大陆对台剧则视同境外剧,受到相
当严格的配额和播出时段的限制,这不仅对台剧不公平,而且对两岸文化交流的发展前景
也形成一道越来越难以跨越的障碍。
*作者为国立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本文原刊《多维TW》月刊006期,授权转载。
http://www.storm.mg/article/11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