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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6:40:47台南某补习班爆虐童!又涉非法经营托婴 教育局:停止招生3个月
记者林东良、吴佩蓁/台南报导
台南市北区某补习班惊传虐童案,家长指1岁多的女儿左脸出现一大片瘀青,疑似遭保母
虐待,但保母却说“是被口水巾压到”,让家长无法接受,愤而报警并提告对方伤害。对
此,社会局、教育局6日会同警方至现场勘查,经查该补习班涉及违法提供托婴服务,依
法处以停止招生处分3个月。
女童家长在网络发文指控,4日下午到补习班接女儿回家时,却发现女儿左脸有明显瘀青
,保母却称“她的脸是被口水巾压到的”,补习班老板娘则说是趴睡在地垫上压到的,还
拜托家长别验伤,让女童家长气炸,随即带小孩到医院验伤并报警提告。
教育局获报后立即会同社工前往稽查,经查事发地并非立案补习班范围,且对象为2岁以
下婴儿,属疑似违法提供托婴服务,教育局将依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25条规定处以停止招
生处分3个月,并列入重点稽查对象。
另负责人疑有违反儿少权法损害儿童权益情事,后续将提送短期补习班不适任人员认定委
员会进行认定,情节重大最重终身不得担任补习班教育人员。
社会局指出,2月6日会同教育局及警察局前往联合稽查,了解事件发生情形,并于同日陪
同家长至派出所报案。稽查过程发现,该立案补习班现场查获2名未登记托育人员负责照
顾幼童,社会局将依儿童及少年褔利及权益保障法第90条裁处新台币6千元以上至3万元以
下罚锾。
社会局目前已蒐集幼童伤势资料,后续将转请成大儿保医疗整合中心伤势复判,如经确认
为行为人不当对待所致,将依儿童及少年褔利及权益保障法裁处行为人6万元以上60万元
以下罚锾。后续社会局将持续关怀幼童及其家庭需求,并连结相关资源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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