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杀警案 台南高分院:未受释宪影响换法官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3日电)台南市111年8月发生杀警案,造成警员凃明诚、曹瑞杰
殉职,凶嫌林信吾一审被判处死刑,全案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今天表示,林信吾杀警案
未受113年宪判字第8号影响而换法官。
凃明诚家属质疑林信吾杀警案,是否受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影响而换法官;台
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此案于民国112年12月8日上诉后立刻分案,由
刑事庭巨股法官陈显荣抽中为受命法官,审判长是庭长张瑛宗,陪席法官是黄裕尧;陈显
荣今年1月15日及5月6日各召开准备程序庭1次。
台南高分院表示,陈显荣今年8月29日因任法官满40年退休,此案同日退科重新轮分,由
刑事庭兴股法官吴书嫺抽中接办,审判长是庭长吴锦佳,陪席法官是吴勇辉;吴书嫺已订
12月18日召开准备程序庭。全案未因113年宪判字第8号影响而换法官。
明德外役监逃犯林信吾111年8月杀警夺枪,2名警员殉职,落网遭台南地检署求处死刑,
台南地方法院认定林信吾杀意坚定,残虐且毫无人性,犯后一副“什么都无所谓、要命一
条”态度,暴力再犯机率高,112年11月23日判处2个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编辑:郭谕
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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