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电业者涉超贷3人遭押 先后抗告成功获交保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28日电)南检侦办光电业者涉嫌超贷等不法案件,向法院声押公
司负责人蔡姓姐弟及员工陈姓女子获准,在蔡姓姐弟抗告成功获交保后,陈女也抗告成功
,台南地院今天改裁定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依羁押声请书所列证据及理由,足认被告涉犯商业会计法、税捐
稽征法、刑法之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罪,犯罪嫌疑重大,此案案情虽属复杂,但无从
认定有何事实足认被告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勾串共犯、证人疑虑虽无法完全排除,但参酌此案进行程度,被告于
此案地位,衡量被告犯罪情节危害社会治安程度等,并参酌被告自述生活状况,尚无羁押
必要,于被告提出新台币15万元保证金后释放,并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每周于固
定时间至派出所报到。
台南地检署侦办此案,15日带回相关涉案人接受侦讯,讯后2人交保,并向台南地院声押
蔡姓姐弟及陈女共3人获准,蔡姓姐弟提抗告后,台南高分院25日发回台南地院,改裁定2
人各以500万元、400万元交保;陈女也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今天发回台南地院重裁。(
编辑:陈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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