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徒手殴打老父 致左脸挫瘀伤下场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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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13:52 联合报/ 记者 邵心杰 /台南即时报导
张姓男子平日与老父相处不睦,去年10月3日下午1时许在台南住处,无故徒手殴打老父,
致左脸挫瘀伤,老父亲没想到遭儿子暴力相向,愤而提告,张坦承动手,母亲也于警询中
作证,台南地院认他犯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处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台南地院指出,张是告诉人儿子,有个人户籍资料查询结果可稽,属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规
定家庭成员,张殴打告诉人,致告诉人受有伤害,是对家庭成员即告诉人身体上不法侵害
。张所为是犯刑法中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也属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罪,而因家庭
暴力防治法对此并无罚则规定,应依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规定论罪科刑,并加重其刑。
台南地院表示,张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犯行,经加重其刑至2分之1后,属法定刑7年6月以
下有期徒刑,非属易科罚金之罪,所以宣告不得易科罚金。
台南地院审酌,张为告诉人儿子,却悖于伦常,率尔徒手伤害父亲,很不应该,又考量他
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素行,父亲所受伤势为左脸挫瘀伤,及张坦承犯行态度,
但迄未与父亲和解,兼衡张教育程度、职业、家庭生活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认他犯伤害
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处拘役40日,以示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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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表示,张男无故徒手殴打老父致左脸挫瘀伤,老父愤而提告,他坦承动手,但未
与老父和解,法官认他犯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处拘役40日。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