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子不堪家暴持刀杀夫 二审加重判刑14年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8日电)台南王女不堪家暴,利用陈姓丈夫熟睡,以热水泼洒脸
部,再持刀刺杀送医不治,一审判刑13年,全案上诉二审,台南高分院以手段残忍,未见
悔悟,今天加重判刑14年,全案可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指出,王女虽自首,但手段残忍,甚至可能在警员到场后迫于
不得已而承认,否认有杀人犯意,未见真诚悔悟,被害人母亲希望从重量刑,因此,撤销
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14年。
王女不满陈姓丈夫民国111年6月12日施暴,6月16日清晨利用陈男在卧室熟睡,以热水泼
洒脸部,陈男痛醒欲追打,王女转身逃跑却被拉住头发倒卧,王女就持置物箱上水果刀刺
杀陈男。
陈男被刺杀后大量出血,先跑到浴室,再到阳台呼救,且自行将刀拔出往大楼中庭丢下;
邻居听到哀嚎求救声,立刻通报大楼管理室,警方获报赶到现场,发现陈男跪趴在阳台呼
喊救命,送医不治。(编辑:黄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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