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陈董不是我!”监察院打脸陈宗彦 揭8

楼主: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24-03-20 05:04:37
“陈董不是我!”监察院打脸陈宗彦 揭8次性招待移南检调查
发布时间:2024/3/19 15:57
记者陈弘志/台北报导
监委王美玉、林国明、苏丽琼今(19)日表示,前行政院发
言人陈宗彦于担任台南市政府新闻处长及民政局长期间,在
102年协助酒店业者关切申请案,监察院要求台南市政府检
讨改进,另疑似“接受性招待”部分,移送台南地检署并案
调查。
https://i01.ftnn.com.tw/a/24/078/24078155459679263058d4.jpg
监察院表示,前行政院发言人陈宗彦涉及接受业者8次性招
待。(图/内政部)
监察院指出,根据台南地检署侦办酒店业者妨害风化案件的
监听译文、Line画面截图等卷证资料,显示有许多代称“陈
董”、“同学”、“老板的朋友”的陈宗彦,疑似于101年
12月27日、102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
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计8次接受酒店业者性招待

另 Line 画面截图中,陈宗彦所询问的“小芸”,也在酒店
会计记载的笔记本出现3次,显示“小芸”当时确实在酒店
工作。
监察院表示,陈宗彦于接受询问时,坦承截图 Line 图贴是
他本人,但否认他是“陈董”,经查监听译文及 Wechat 聊
天室等3人的102年12月12日翻拍画面,“陈董”是任职于市
政府,且协助“缩短流程时间”者,所指显然是当时担任台
南市政府民政局长的陈宗彦,故他辩称“陈董不是我”,尚
难采信。
至于陈宗彦主张监听译文内容是酒店业者间的,跟他没关系
,监察院为取得与陈宗彦的直接证据,函请台南地检署提供
陈宗彦本人案件的监听译文,地检署函复因已重启侦查,因
此无法提供,因此监察院把调查所得,移请台南地检署并案
调查,以厘清案情。
监察院表示,陈宗彦向其他机关查询与其职掌无关的事项,
被询机关竟将内部会办进度告知,陈宗彦再泄漏给请托业者
,已违反文书处理手册第76点,台南市政府应检讨改进。
陈宗彦 发言人 性招待 行政院 监察院 酒店
FTNN新闻网
https://www.ftnn.com.tw/news/201279
楼主: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24-03-20 05:09:00
南检应该要出来说清楚 讲明白
作者: weed222 (孤单不寂寞)   2024-03-20 08:03:00
还在演?监察院就没通过阿干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08:56:00
推打脸 不过如原po所问 南检到底抓了啥若无金流跟对价关系 这很难判罪如果业者申请合法 这要判罪反而奇怪吧但若是包庇通过非法 就真的该抓所以 看看检警方面是否有罪行实证吧但 这色胚接受招待的次数也太多了点根本没身为公职人员的意识 也是混帐一个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09:17:00
业者没事会让你白嫖喔,对价关系一定有啦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03-20 09:25:00
也不看监察院谁当家? 笑烂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09:32:00
监察院觉得他有问题 但弹劾没过 是不是哪里怪怪的?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24-03-20 09:56:00
老板太大动不了
作者: rsdy (rsdy)   2024-03-20 09:56:00
某监委的素行也不遑多让,可以大谈姐弟恋在车上激吻,自己迟到还可以叫已离站的自强号停车,厉害吧http://i.imgur.com/Z0m8Lsz.jpg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17:00
就证据不足以弹劾吧 如果弹劾名目是贪污如果弹劾名目是色胚 应该就通过了 XD
作者: SilentBob (阿区~)   2024-03-20 10:18:00
好 颜色对了 你说不是就不是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19:00
还有 人情关系未必有直接目的像很多企业不就到处给政治献金如果这个案 申请并无不法呢看新闻 提到疑似关说 但没提申请违法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0:25:00
你这不是废话 申请当然都合法 但是官员暗中帮忙就是违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26:00
如果是把不合格申请案施压到合格那绝对该弹劾甚至该判刑 但若无呢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0:27:00
内文有写啦 "缩短通过时间" 早点通过早点赚钱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28:00
询问进度 是否算关说 有相关判例吗协助缩短 如果是没违法 也算吗例如我申请 有时比较赶 也会打电话去问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0:32:00
那你也会请不相关的官员去酒店"询问"进度吗?
作者: bbbing (无)   2024-03-20 10:36:00
信了,因为他爱台湾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0:37:00
官员上酒店由业者付钱等于收受不当愧赠吧 这还不算贪污?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38:00
亲戚有啊 平常跟市长副秘书吃饭交关在台北 这很常见 也都知道分际哪些行为算合法 哪些踩线 都很清楚https://i.imgur.com/Map5xuy.jpg请看131条 行为需违背法令所以我才问 申请是否合法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03-20 10:44:00
这样还弹劾不成功 哇塞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0:44:00
内文都说他是协助缩短流程 你还在纠结申请有没有合法?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45:00
其他几条相关的 属于公务员不当获利的也都是在违背法规等条件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03-20 10:45:00
看他有没有签 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0:49:00
这就看检方是否找到“违背法律”的证据你认为缩短时间就算违法但我认为要看缩短的方法 是怎么做如果只是打个电话问 这个案件是否送件处理者因此优先处理被关注的申请这 算违了什么法?擅自改顺序罪?或许不公平 但 跟违背法规 程度是否相同?所以 监察院针对行政不当部分是有批判但二楼提到的弹劾未过 应该是指贪污部分而且也没算结束 有提到南检侦查中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0:57:00
只要有允诺帮忙对价关系就成立了,不用扯那么多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1:00:00
非主管业务还答应帮忙 而且实际有受招待 这很明显了吧?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1:00:00
公务员收了贿赂帮业者大开方便之门,就是有罪了还在那边扯收钱帮忙只要手段手段符合程序就没事喔?公务员收钱办事只要程序符合规定就没事?他妈的天底下就没有公务员贪污罪了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14:00
法条要看啦 XD 不过 这习惯了一般人并不是用法学 而是用自己的常识所以 拿法条讲法理 讨论争议点感觉常常逆风 毕竟 合常识的也没啥讨论性只是 算想推广法学思路 例如此案监察院有针对前几楼骂的部分提出检讨但弹劾贪污部分 以事证不足未通过文中也提到未结案 但从贪污治罪条例来看症结点应该在违背部分 例如违背职务这部分就有提出纠举 但违背法规部分看起来的确无成案事证其实这也牵涉到案外案 行政效率问题各部门处理业务 依行政法规 都有时效但 在时效范围内 谁先谁后 处理时序变动是否能算违背法规?法理上个人认为不算公平性跟适法性 是不同层级的概念啊
作者: deolinwind (某F)   2024-03-20 11:31:00
毕竟自由心证优先度实务上比法条高啊,一般人看起来就是法官认定高于法条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36:00
事实上 法官还是照法条判 才一堆被讲恐龙
作者: starport (轻松看)   2024-03-20 11:37:00
监察院认证尚难采信 乐于收受性招待的淫虫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1:37:00
民众常识若没考量法理 有时落差的确很大“监委检视台南市府处理该案的流程,发现曾多次函请业者补正,该案直至第4次函复才符合规定,难称有施压状况”刚刚查 中国时报报导有提到这一段所以 正如我说的 申请案本身流程并无问题所以弹劾未过 在法理上不意外吧虽然他的确是贪便宜收招待的色胚但 此案是贪污渎职 这部分事证的确不足吧上去监察院网站 还没看到这一篇所以弹劾缘由 如果是依贪污 这结果不意外倒是看到另一个混帐陈凯凌局长这案就通过弹劾 所以 监察院还是有做事
作者: Dino14124 (鼠)   2024-03-20 12:16:00
不用跟o废话啦,他就是跳来跳去全都是重复的循环废话,每个讨论串只要有他都是洗板的垃圾推文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4-03-20 12:48:00
又开演了
作者: kamener   2024-03-20 12:52:00
绿能又在那边掰了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2:56:00
想要帮民进党讲话又怕太明显,看了就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17:00
笑死 两个陈局长 一个过一个没过喔要说党包庇 另一个怎么说不就证据量不同 不然咧尤其无罪的资料 是中国时报列的是想要讲谁包庇?笑死人
作者: bbbing (无)   2024-03-20 13:40:00
台南版还是应该要服从多数民意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47:00
所以才会说法理有时跟民众常识有落差像弹劾 外行人可能以为有错就通过但实际上是针对行政官员身份跟职责所以 重点会放在是否符合贪污渎职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3:51:00
又见识到废话连篇的某人了 自以为中立结果根本只是住中坜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3:51:00
比较好奇问 那对通过陈局长弹劾案你要怎么解读呢 XD一个过 一个没过 但都是台南的官员喔所以 不用刻意戴我帽子 理性讨论就好吧别跟有政治立场的那些一样弹劾有过装死 弹劾没过骂监察院没用呵呵 果然 不敢针对这回应 没理讲不过咩不过也不意外 有立场 就双标了嘛但也很明显 连弹劾是啥都不清楚被媒体带风向 也没打算理解跟讨论
作者: dd8818ois (披萨好吃)   2024-03-20 14:10:00
不给钱就不算嫖 ——九品芝麻官 豹子头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1:00
懒得吵政治类 单纯讲法理 类似的争议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11:00
弹劾没过的你要问一下垃圾民进党那监察院的几只肥猫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2:00
这个案 上面给了资料 就是申请案没违法事证中国时报有列 有问题去怪他咩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13:00
上面有人说得好 不给钱就不算嫖吗 绿能你不能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3:00
还好检查委员大部分懂法理不像某些讲别人没逻辑的自打脸者 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17:00
问题在 你知道这个案其实早有判决吗而且 原本提案的是三位监委喔结果自己跑一票 XDD最后是11比2 是否有一位看完证据改想法呢所以 找我麻烦没用 现实上是连提案的自己都跑一票 难道要怪他投靠绿营?无下限跟羞耻心 XDDD 骂到自己人囉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2:00
笑死 监察院里面一堆都绿营安插的 不去看反对的11票喔XD还在骂到自己人?他谁甘我屁事,明明就是官员接受性招待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4:00
呵呵 果然不敢谈跑票的跟你说弹劾是针对行政法 纠举疏失所以依贪污罪去弹劾 不就是看是否违法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5:00
大家一看就知道监察院在演而已 刚好把只会假中立的护航仔照出来而已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5:00
然后看看中国时报叙述 就是没贪污事证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6:00
接受性招待还在那边扯 只有你跟这些绿安插的肥猫监察委员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6:00
所以原本觉得检警处理贪污案不力而弹劾最后发现真的没事证 投票还少了一票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7:00
会觉得陈没问题XD 跑票的一票是关键吗?11票反对的你装傻?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7:00
顺便讲 帮忙呈现事证的中国时报社长就是三个弹劾提案者的王美玉喔所以 你觉得中国时报社长绿油油?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8:00
文内都说了 监察院认为有问题 然后弹劾没过?笑死 演戏嘛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8:00
至于色胚接受招待 这我从头骂到尾喔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39:00
薛丁格的监察院喔 满足你想法就ok不合你想法就是在演 都你说就好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39:00
这篇主题在谈陈宗彦耶 拿其他来比更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40:00
而且一直说我 难道换个人讲弹劾票数就会改变吗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4:40:00
笑死 你也是一副乱扯造谣带风向而已 装中立嘛所以不是早说监察院在演戏XD 就说你只会护航看不出重点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4:42:00
为何另一个陈局长不演 这个要演?别再薛丁格了 讲点理由嘛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 不利的就说人在演这种逻辑喔...呵呵我就说 关键在证据嘛 够就弹劾啊不够 就算不爽 人家投票也得讲道理咩总不能如外行人所说 用演的 XD而且你根本没注意到事由 是针对判决因为这个案 103年就结案了 当初判无罪所以 你可能从一开始就根本没看我所说的我在讨论贪污罪证不足 所以弹劾没过但在58楼也提 还没结束 南检侦查中所以 从开始到现在都一样 讨论罪证的法理但在你这种有立场的人眼中 自以为护航但实际上 从跑票就能知道 监委其实算内行不是如你这样外行判断 是看法理事证的当然没通过会不爽 出来喊话但就算如此 内文一样讲道理 说明清楚连理论上绝不可能挺绿的中国时报都写清楚贪污不成立的原因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5:00:00
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 不就是你嘛XD其实你也不用打一堆废话 毕竟拟就假中立而已别人都外行XD 我看这边外行就只有你啊XD还在关键证据XD 大家都心知肚明现在监察院的立场偏颇就像睡菊自己查自己高雄气爆案一样啊 有关系就没关系还有11票投反对的都是什么颜色 带绿镜的某人看不出来也难怪 毕竟绿能你不能嘛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05:00
有没有听过不违背职务收贿罪,谁跟你没对价关系就不是贪污啊?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15:08:00
楼上一句话打爆o的长篇大论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12:00
所以我上头早说 如果罪名是色色的早就弹劾成功 但并不是啊在最前面 18楼 XD.但 这次是讨论贪污 要看贪污 如131条文就说你根本没看我讲啥 自以为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18:00
你前面就在乱讲,什么申请合法那性招待就是人情,这实际上就是收贿啊,你以为违法申请然后关说到合法才是收贿吗?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19:00
收贿行为有其他罪名 不就上头讲的违反职务收贿 但跟贪污法规定义不同https://i.imgur.com/Map5xuy.jpg所以我才提 申请案是否合法一事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4-03-20 15:47:00
https://i.imgur.com/tWYCATx.jpg 你自己看台南市政府的廉政宣导,不违法但是帮厂商加速通过,这就是收贿了,文中陈宗沿做的不就是这个如果你觉得他跑去关说非他主管的业务不叫违法,那同理林益世也没贪污受贿囉?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5:51:00
是啊 所以我只说根据此案 弹劾没过换个弹劾罪名 有符合 就能通过啊关说是否违法 依法规条文来看在法学上目前并无这条罪名因为法理是要看是否有实质影响所以 得明订在职责 对价等事证这一案看资料 并没因此产生实质影响被退件重审四次才过 也无不法部分所以 缺乏对价性 连收贿都不好判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8:28:00
酒也喝了 妓也嫖了 然后也有去施压 这样还不叫对价关系?看来你的常识真的和大家不同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3:00
施压结果 是送件四次没变快 XD你的常识 法官大概不接受吧而且 连送件的三位监委 也跑掉一票 XD所以 这个案看起来目前在换方向处理不以原本的贪污送审 强化收受不当利益十几年前的判决书 是无罪 所以才弹劾不过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8:38:00
因为还有正常人知道坏事不能做啊 不是没变快就叫没做吧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8:00
但若换方向到受招待败坏风气对公务员身份的弹劾或许就可成功
作者: cyp001 (医生叔叔)   2024-03-20 18:39:00
没关系 既然大家活在不同世界 没有交集就没什么好谈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39:00
我从一开始不就讲 色色部分可成功弹劾但这次用贪污的话 当年判决就已经无罪硬要监委把无罪的案例判成有罪?那要有明确的新事证 但就是不足啊你自己没看懂我在讨论不足处根本无视我从一开始就认定他有罪的部分我连法规条文都列出来 说明那边有问题
作者: likejerrydog (詹姆斯胖的)   2024-03-20 18:42:00
搞清楚弹劾流程,没有什么跑票的问题,那三位是提案委员,提案成立后开审查会是另外找13位监委当审查委员,2:11是这13位投出来的,之前新闻也有揭露谁投赞成反对,有仔细看一下就知道赞成反对的里面就没有这三位提案委员,别搞笑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42:00
怎么变成护航?我又不是十几年前的法官罪证不足判无罪 怪我喔 笑死我没查到投票人员名单 所以还在想是谁跑原来是另外找啊 多谢指教 XD但 就是因为当年判无罪 监委又不是法盲当然在没有新的违法事证条件 照原判论吧所以我前面也讲过 判决不同一般人想法在法理上必须有明确条件下才能下判断从一开始我不就在讲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申请案是否有不合法处如果内容 处理流程 都合法那在法理上来看 就难从这部分判有罪但若从色色部分去算 或许才有足够拿另一个色胚陈局长来看 他就有明确事证经发局业务有对价关系 弹劾就通过了但是民政跟新闻局 又没主动要求的事证所以 判贪污 事证不足 这类案以前也有收钱不办事 反而没罪 新闻不是还不少吗但那种通常会变诈欺类的罪 又是另外的事了
作者: Jackal0326 (杰柯尔)   2024-03-20 18:55:00
无耻绿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8:55:00
所以 真要说护航 我是就法理部分说明算是帮常被误会的法律人士护航吧一堆外行人没抓到判决重点 误会看多了会觉得替他们抱屈 也希望透过讨论 更多人能理解法律概念自己哪边不清楚 也可以改正 像上头感谢提供弹劾规定的那位 平常没只接触一般法务不过有点无奈 对于几个双标的无视我说他违法可弹劾的部分只针对我认为弹劾事证不足处 说我护航话都你说就好是吗 =_=17 18楼 从超前面我就说了 装没看到断章取义 这是网军在干的事吧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27:00
大家都吃晚餐了 有人还在废话连篇XD这种活在自己世界的护航仔 活得挺可悲的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28:00
讲不赢就只会人身攻击 网军吗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29:00
你也知道你爱断章取义啊XDD而且都没发现你没下限的点跟普通人果然差很多吗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29:00
算了 习惯了 反正也刚好学到不少也让一些人的双标现形 还算ok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0:00
笑死 废话连篇的说别人讲不赢人身攻击?这种活在自己世界真的挺可悲的 都是别人问题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0:00
你就算了 懒得理 我会想回应正常人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1:00
大家都看到你双标现形啊XD整篇看下来自己还没发现自己问题 还说懒得理 其实是大家都懒得理你这咖护航仔啊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2:00
有啊 发现一些人画靶 没看到靶旁边例如第18楼 我说的部分只看上一楼 就拼命抨击这不是断章取义是啥 眼睛业障重吗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3:00
呵欠 护航仔怎凹还是脱离不了爱护航绿绿的模样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4:00
我说弹劾他色色部分就能弹劾成功这句算护航啥呢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4:00
不是已经讲你就是废话连篇啊XD 你在现实世界中是不是很爱自言自语碎碎念啊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5:00
果然 不敢回应 只继续攻击 XDD你会怎么回应 一猜就中回一下嘛 那句算护航啥呢 XD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6:00
XD快笑死 你整篇歪理加上无下限护航 只拿一句话就想洗白?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6:00
猜 要说我乱讲之类 懒得理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7:00
唔 猜错 但还是没回应 跳题目了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7:00
还是你也是陈董不是我的网军护航仔啊?笑死 自己整篇歪理还要别人针对你一句话解释喔?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8:00
你没看到 前面有人提性招待是另一罪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8:00
说懒得理然后拼命回XD 然后没想你这样闲整天窝在文章前面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39:00
不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39:00
就说别人不敢回应XD 你的自我感觉良好程度跟民进党很像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1:00
又像个老人一样自言自语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1:00
所以 这弹劾在没新事证改变判决下通不过弹劾 不是很正常吗我拿的资料是出自中国时报你不会以为他们挺民进党吧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2:00
你就继续活在自己世界就好了咩 反正没下限护航就是这种人快笑死 又在扯中国时报了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3:00
不愿面对这些事实 还敢找我呛声别搞笑好吗 看看其他几位 是拿法条来讲你拿了啥资料来讲?没有 啥都没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4:00
呛声?你这种咖哪需要呛声?你不就整天在用自己歪理解释而已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4:00
所以我才说懒得理你 没用又不听人话讲不赢只会换话题 只会攻击跟你谈 只是变成降低谈话逻辑标准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5:00
如果歪理也叫拿资料喔 XD 自我感觉良好到这样懒得理我又拼命回耶 笑死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5:00
我拿实际上的法规 也是我的歪理原来我的歪理是法律等级啊 >\\\<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6:00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没这么厉害啦你只要有脑会google 就可以查到喔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6:00
笑死自己说自己是法律等级挖靠 教一下如何可以自我感觉良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7:00
不然 怎么还在把实际的法条当我的歪理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7:00
对自我感觉良好到没下限的的确对大家都很难啦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8:00
以后如果看不懂 找不到出处 请说清楚原来讲法条 还需要人赞同喔 XD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49:00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不懂啦 只是为凹而凹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49:00
好像有人赞同 罪证会因此变化你以为是按赞越多就越怎样的帐号吗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0:00
就如我说的 贪污等罪名需要明确违法事证不因为赞或反赞数 改变其认定标准乱引用?你没跟上讨论吗 不就有人提刚刚我说的另一个法条 符合我17楼所说你以为没人回应 事实上就是有人懂知道我说的弹劾不过的贪污罪外有另一个比较可能通过的罪名所以 别只用自己眼光看吧 多看一点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53:00
你继续自言自语 懒得回我的某O拼命回推文 这精神分裂的状况感觉有点惨啊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3:00
217楼 不过这法条还是得足够事证就是但看这次监委打脸陈董 应该可满足事证吧还有 看到你被我骂到无法回应感觉还不错 XD 抱歉对你比较不客气但 针对网军 我本来就不太客气唷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55:00
果然持续精神分裂中耶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5:00
不然 回一下我17楼所说的吧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6:00
相信你还是不会回应 再猜一次呵呵 这次猜对了 XD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56:00
不是懒得回了 又拼命回耶XD太好笑了 废话连篇的人还要特别针对你某楼讲的话?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7:00
你自己找人打脸 不出手不好意思咩而且 果然还是不敢回应 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57:00
真得好笑 结果看起来是你自己打你自己脸耶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19:58:00
顾左右言他不是你一向惯用手法吗 不是你先讲就赢唷XD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19:58:00
继续杠 就是不敢回我的问题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0 20:03:00
不玩你了 但还是回归主题 希望大家懂法规而且这类新闻也不少 控诉罪名错误判无罪所以 这次其实算老案重启 但罪名无效贪污罪等在法理上其实很重因果关系如果找不到对价关系 罪名难成立所以这次申请案并没被违法放纵缺了果 判无罪不意外 但若单纯抓不当收受只要是不合法 应该就能以违法论处吧弹劾这点 大概就能通过简言之 纯抓色色 感觉才好判罪硬要找他违法帮了啥 顶多是行政疏失如新闻也说 有纠举市政府这个部分啊 你有看原本新闻吗 这不是我歪理喔 XD在第二篇第二段 虽弹劾因无事证没过但疏失处一样有进行纠举 但只是纯警告啊 忘了酸结尾:果然不敢回 XD
作者: suyisan (该怎办呢..?)   2024-03-20 23:09:00
太好笑了 有人可以自high成这样 果然是自我感觉超良好呢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4-03-20 23:24:00
o某真的很闲诶,整天在这边寻水田XD ,是没有正职工作整天在这里胡说八道吗打了长篇大论胡说八道引用乱七八糟的东西在那边搬弄是非
作者: weed222 (孤单不寂寞)   2024-03-21 00:32:00
看塔绿班哥布林在假中坜真的很好笑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1 06:15:00
结果没半个敢回我问题 我17楼所说如果弹劾色色部分就会过的部分XD我能理解啦 你们网军目的 不就要把我洗绿所以 不敢面对我从一开始就认为有罪的事不过习惯了 又不是第一次遇到但我也蛮意外 一般人对各项罪名的定义还真的没啥想弄懂的兴趣 有点可惜像这案 跟以前看到几个案例一样属于没做事因此不算贪污的案例 XD在法理上 对价关系 或简单点 因果关系如果招待是因 协助申请是果 此案就成立但现在少了后者 申请案并没被帮助到所以因果关系不成立 其实应该蛮清楚吧不过 也是在讨论过后才确认 原本只是猜想只想带风向的 不能理解这种思辨的乐趣吗 XD
作者: jrbobo (鲁小花)   2024-03-21 07:57:00
都自己人 大家好来好去就好 毕竟情理法 情摆最前面都新潮流的要弹劾也难
作者: oue (竹子^___^)   2024-03-21 09:19:00
但是选前两个月 才刚弹劾成功陈凯凌不过 他算新潮流的吗 这我倒没关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