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台南前局长陈凯凌涉贪上诉二审 翻供否认财产来源不明、洗钱
[新闻记者] 邵心杰
[新闻来源] 联合新闻网
[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591053
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被控向厂商收贿,接受酒店饮宴及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
超贷,一审判他应执行8年,他及检方均不服上诉,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开庭,他一改原审
全部认罪,除认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外,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均有争执,否认
犯罪。
此外,陈凯凌自去年底裁押迄今近1年,移审后,再次具状申请具保。律师指原审认他有
逃亡之虞,指父母及子女均在台湾,不太可能逃亡,且妻子已对他提离婚诉讼,希望法官
让他具保或定期报到,让他回家处理家庭纠纷。
过程中,陈凯凌请律师代他发言,提及其家务事及妻子申请发还扣押物等,他更合掌低头
不语,眼眶泛泪。
陈凯凌自去年底裁押迄今近9月,9月初移审,他与检方对判决均不服,提起上诉。上午准
备庭,他请求法官给予交保机会,处理家务。检方仍持反对意见,认他涉犯贪污重罪且有
逃亡之虞,仍有羁押必要,但尊重合议庭决议。全案仍待合议庭评议后裁定。
一审认陈凯凌犯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处4年6月,褫夺公权5年;又犯公务员
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犯诈欺得利罪处2年6月,褫夺公权3年;又犯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
罪处2年,褫夺公权2年;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1年2月;又犯一般洗钱罪处10月
并科罚金10万元。应执行8年,褫夺公权5年。已缴交犯罪所得180万元外,未扣案犯罪所
得441万多元均没收。
陈凯凌上诉后,一改全部认罪态度,仅认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否认财产来
源不明、洗钱等罪。
同时,律师也提出陈任职局长内台银薪资帐户及妻子帐户转帐资料供比对外,就其豪宅涉
增贷部分,要求传唤彰化银行鉴估、审查人员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