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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消防员不敢冲火场 控违法调职“声请国赔”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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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队员因涉闪躲救灾,被消防局从市区的消防分队调到位在新营区的消
防局秘书室担任内勤工作。消防队示意图;图为台南市安南消防分队新建厅舍。(资料照
)
2023/10/31 08:36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队员之前曾说怕火、不敢进火场打火及搜
救,被从外勤分队调到秘书室内勤工作,没了危险加给、还增加通勤相关支出。她控告市
府与消防局违法调职、声请国赔146万多元。台南地院指,针对调职部分,应另循管道救
济,判败诉、不得向市府与消防局求偿这些费用。据了解,李女已提出上诉。
李女主张,她原来是台南市消防局的消防队员,编制在市区1个大队内的消防分队服务,
但消防局于2019年11月违反法规、将她调派到非其业务单位的消防局新营地区秘书室工作
,因为这调任职务,让她无法领取危险加给,且害她要从市区开车通勤到新营区上班,每
天需提早出门,车程长达1小时,塞车时更超过1小时,工作、生活相当不便也觉得痛苦。
李女算算包括危险加给、精神慰抚金、交通车辆牌照税、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油料、
高速公路过路费、加班费、误餐费等,共要向市府与消防局求偿146万1千多元。
消防局表示,由于李女闪躲在火场打火搜救任务,又与同仁处不好、互动差,让主管很伤
脑筋,局长才会把李女从外勤单位调到内勤部门,多年来她也已调任多个单位,目前在较
偏远的消防分队服务。那次把李女调到秘书室,是首长职权,未违反法律规定,因李女在
秘书室未从事救灾危险勤务,无权请求危险加给,请法官驳回李女告诉。
台南地院民事庭法官审指,李女调职是消防局长核定,提告对象应是消防局,并非台南市
政府,原告不得向市府求偿;而消防局组织规程,秘书室似无“队员”职位,此调职虽有
疑义,但是否违法?应循公务人员保障法、诉愿法或行政诉讼法等程序寻求救济,本件民
事诉讼,基于权力分立原则,台南地院无权认定此调职是否合法,只能尊重此调职令。
法官并说,消防局解释未给李女危险加给的说明,是有理由,既然李女的调职令未经主管
机关认定是违法,李女调职后支出的费用,当然是要由她自行负担,不得向消防局求偿,
因此判李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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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冲火场?女消防员工作与体能要求略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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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队员控诉被违法调任内勤,提出国赔告诉,被台南地院判决败诉。(
记者王俊忠摄)
2023/10/31 08:52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台南市消防局李姓女消防队员被调职,不满地声请国赔诉讼、
向消防局求偿相关费用,阙被台南地院判败诉。消防局回应,李女身为外勤消防队员,不
仅未能尽到救灾任务要求,还心生不满提告,诉求当然不合理,消防局不可能接受。
消防局抢救科说明,因为消防外勤救灾救护工作较为繁重,外勤队员仍以男性居多,台南
外勤消防员的男女比例是10比1,在救灾救护任务要求上,不论男女都要做到相同标准;
但体能方面,女队员在先天身体条件限制上,消防局对女队员确有一些优待,消防署也是
如此规定,如体能训练依年龄分为甲、乙、丙、丁组,举例来说,男性丙组是40岁到50岁
,女性队员的体能要求跟男丙组一样,总之,消防外勤工作需要体力负荷,女队员也须达
到基本的体能要求。
1位女消防队员说,虽然外勤救灾救护任务,女队员被要求需跟男队员做到相同标准,其
实,台南的男队员大多体贴女性,虽然女队员同样要穿消防衣、背空气瓶进火场救灾,如
果火场状况比较复杂、危险,许多男队员会揽下来做,让女队员负责比较不危险的工作(
如残火处理),所以实际上女队员的勤务压力仍然比男性略轻松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