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台南经发前局陈凯凌涉贪性招待判8年 声请具保又被驳回
[新闻来源] 联合新闻网
[新闻记者] 邵心杰
[新闻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09163
[新闻内容]
台南市经发局前局长陈凯凌被控向厂商收贿,接受酒店饮宴及性招待,且以购置豪宅名义
超贷,陈凯凌认罪且缴回180万,台南地院上月16日宣判,判他应执行8年,律师当庭再提
具保声请,台南地院合议庭经评议后驳回。
一审认陈凯凌犯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处4年6月,褫夺公权5年;又犯公务员
假借职务上机会,故意犯诈欺得利罪处2年6月,褫夺公权3年;又犯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
罪处2年,褫夺公权2年;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处1年2月;又犯一般洗钱罪处10月
并科罚金10万元。应执行8年,褫夺公权5年。已缴交犯罪所得180万元外,未扣案犯罪所
得441万多元均没收。
然而,陈凯凌自去年底遭检方声押,移审后羁押迄今已逾8月,一审上月16日宣判的同时
,律师再提具保,正式递状后,经合议庭评议后,仍驳回其声请。
据台南地院上次延押理由,陈凯凌移审后4月20日裁押,7月3日裁定自同年月20日起延押2
月。陈所犯法定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且依陈过往经
历,可见其有筹措相当现金经济能力。
再参酌本案经媒体广泛报导而备受瞩目,预期陈有畏罪逃亡,规避后续审理程序的进行及
刑罚执行可能性倍增,如不采取限制被告行动自由相当措施,难以确保陈遵期到庭接受日
后审判或执行程序,仍有继续羁押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