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抱歉,我失败了,我接受妥协。
我全程以密录器搜证,晚点再放上录音档。
昨日有打电话到议员服务处陈情,所以今日议员他爸(老议员)有来到现场帮忙协调。
在我跟老议员、区长陈述我的状况后,区长找来一位公卫护理师,应该是卫生局的现场负责
人。一开始公卫护理师坚决不能用水烟,说规定就是喷药之类的,同时也有表示这次喷药方
式跟水烟一样,绝对不会油腻,好清理,干掉就完全没影响。
而当我提出CDC今年的指引有规范水烟也是一种防疫方式、110年台南市登革热防疫中心的工
作手册也载明在特定状况下能使用水烟代替喷药、甚至在2007年CDC也有发过水烟给民众使
用。
https://i.imgur.com/oMVSbGx.jpg
https://i.imgur.com/aJTV377.jpg
https://i.imgur.com/tDCmDKb.jpg
这时候公卫护理师才改口说水烟也可以,但还是坚持在特定情况下才愿意改用水烟,如身障
或卧病在床。我接着说,所以你们认同水烟与热雾喷药是具有同等成效的方式,但是你们依
然坚持使用热雾吗?
公卫护理师依然坚持不能用水烟,还说他们现场就有准备水烟,如果要用他们就会发、不需
要我们自购。
于是我回复说那为什么不能使用水烟呢?公卫护理师回复是怕浓度不足。我就说照指引来说
是一个空间一罐,我有准备好了。
公卫护理师没理我,就走掉了。
我的状况是我家明天就要出国,原定今天早上就完全不会有人在家。我不懂我家有什么好喷
的,就算成蚊跑进去也没人可以叮,我家稽查完也没发现可以滋生的环境,到底有什么好坚
持的。我不希望喷药的原因是我完全没足够时间清理,我只剩下今天下午晚上能清理,回国
要去住哪里?
后来我没坚持拒绝喷药的原因:
1、战友倒戈。他跟我说家里包好,喷完再清吧。
2、区长持续缓颊。
3、老议员也倒戈了,开始说喷水性也没关系,好清理,也会向喷药人员提醒喷重点就好了
。议员本人后来也有到现场,我也是跟他说明我的状况,他听完说要去找主秘谈一下,然后
人就没回来了。
4、昨天律师跟我说,要针对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来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会有难度,除非释
宪,不然单纯行政诉讼应该很难赢,而且之前也有人针对该条提出释宪(释字690),后来
是判定无违宪。加上诉愿+行政诉讼的费用会远大于被裁罚的6万块,他建议可以跟现场负责
人解释我的状况,看能不能延期或是改用水烟方式来进行防疫工作。不过以结果来看,现场
负责人是不鸟我这些理由。
5、可能我的态度也不够咄咄逼人,我没有即时拿出来所收集的资料跟证明,只是单纯陈述
而已。主要是我觉得不要为难现场的基层人员,毕竟也是上头压下来的工作。
在多人倒戈、不够英勇、口袋不够深的情况下,即便是吕布也敌不过三英,因此我就被僧侣
招降了了。可能我也没自己想得这么勇敢。哭哭
喷完的心得是,的确如公卫护理师所说,喷完家里不会呈现油腻及残留痕迹,地上会有一层
湿气,有点湿湿滑滑但不会油腻。但是喷药人员会逐间逐层地仔细喷药,地板的确会踩到到
处都是脚印。如果跟我一样有洁癖的人可能会很崩溃。
这几天为了准备打诉愿,嗑了一些文献跟指引,所谓的水烟、热雾喷药、超低容量冷雾ULV
都是属于ISS的方式,成效都有理论及实务支持。不过我也不是读这块的,如果板上有专精
这块的版友也希望帮忙回复一下。
为什么卫生局坚持不开放使用水烟,我也不懂。水烟成本较高,因此公卫采用热雾大规模喷
药我觉得合理,但当民众愿意自购水烟来支持防疫工作时,是不是卫生机关应该酌情考量?
如果能接受民众在稽查人员监督下使用水烟来代替热雾喷药的话,是不是对大家都有好处?
民众省包家具清洁时间,稽查人员也只需要用眼睛看监督就好。
水烟及这次热雾药剂一样都是合成除虫菊脂成分,我记得都一样是赛X宁(赛芬宁?赛灭宁
?),照理来说成效会一样,差别在于浓度。但如果权责机关能公布面积浓度的换算方式,
让民众有所依循,在稽查人员监督底下,为何不可能用水烟?如果是介意水烟产品的成效的
话,通过检验认可的水烟杀虫剂应该是要有成效保证才对。
照理来说行政作为要采取对民众影响较小损害较轻的方式,如果同样能达到防疫效果,那为
何不能使用较简便的水烟呢?
水烟的好处:
1、不必包家具。喷药最麻烦的就是包家具。不然家具会沾上热雾药剂的湿气,布制品会把
药剂吸进去。所以包家具是最令民众困扰的。
2、效果好。因为不用包家具,所以整个家里都敞开接受水烟除虫。相较于热雾喷药,大家
到处包到处封,反而会让蚊子有躲避的空间。另外不用清理,所以水烟也可以让药剂残留久
一点。总比热雾喷完大家就进去擦掉来得好。
3、水烟贵,但是开放民众自购,权责机关省时省钱。
这样的水烟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