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经发局长陈凯凌涉贪 7/20起延押2个月
(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4日电)前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长陈凯凌涉及收受现金、性招
待等罪嫌,南检4月侦结起诉,收押中的陈凯凌认罪及愿缴回犯罪所得,以争取交保,但
台南地院裁定7月20日起延押2个月。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陈凯凌涉嫌贪污,面临重责加身,预期逃匿以规避审判程序及刑
罚执行可能性甚高,何况陈凯凌和相关证人关系匪浅,若交保在外,具较高机率和证人勾
串、灭证等。
台南地院表示,陈凯凌虽认罪,但重罪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陈凯凌也有筹措相当现金经
济能力及逃亡之虞,如果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不足以确保后续审判及执行程序,因
此裁定7月20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台南地检署去年3月接获陈凯凌涉嫌贪污情资后分案侦办,同年12月21日指挥搜索,在陈
凯凌住处查扣新台币20万元、牛皮纸袋装有10万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检察官讯问
后于12月22日凌晨当庭逮捕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南检调查,陈凯凌任内涉嫌向厂商诈取180万元,及酒店钟点费、性交易费及旅馆住宿费
等共14万2200元,且又因购屋隐匿296万余元,其中财产来源不明226万余元。
南检今年4月20日侦结起诉3人,被告除陈凯凌外,还有建设公司陈姓负责人、不动产代销
公司翁姓负责人等2人。台南地院6月27日首开准备程序庭,陈凯凌认罪及愿缴回犯罪所得
,以争取交保。(编辑:郭谕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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