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保母夫妻档虐婴致发展迟缓 一审各判9年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9日电)台南市陈姓男子与蔡姓妻子原为在宅保母,2021年受托
照顾1名2个月男婴,陈男多次以摇晃头部等方式凌虐,蔡女未积极制止,致男婴有发展迟
缓等后遗症,各被台南地院判刑9年。
判决中指出,陈男与蔡女原本都是合格保母,与男婴父母亲约定自2021年7月26日起,以
每月新台币2万6000元报酬照顾男婴,时间为每周一上午至当周五晚间6时的全日托照护,
照护地点在陈男夫妻住处。
陈男与蔡女育有1名幼女,加上同时收托数名婴幼儿,陈男负担大部分照顾工作及家务,
累积沉重身心压力。
7月28日到8月16日期间,陈男多次用力抓握男婴小腿向外扭转、用力凹折脚底板、揉捏脚
趾关节,并多次在将男婴移到婴儿床或地面时,多次抛落床上或地面。
8月17日上午,陈男让男婴坐帮宝椅内,用力把双脚撑开,再用力把双手撑开反折,直到
左手发出断裂声。同日下午,陈男无视男婴身体出现异常疲倦与偶有手脚僵直异状,移置
时仍数次用力抛进帮宝椅内,并用力摇晃帮宝椅扶手。
在7月26日到8月17日间,陈男以不明方式致使男婴头部受到剧烈前后摇晃,蔡女知悉陈男
有上以持续伤害、凌虐男婴行为,但仅消极口头提醒或全未制止。
8月19日上午11时许,男婴出现抽搐、意识丧失等症状,被陈男夫妻送至成大医院急救,
院方检查发现有婴儿痉挛、硬脑膜下出血、视网膜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及多处骨折等伤
势,经治疗后,至今仍存有顽固型癫痫与发展迟缓神经学后遗症,发展能力大约为正常儿
童的70%。
判决指出,蔡女辩称仅负责招收托育对象,之后就由陈男负责照顾,蔡女平常都在3楼追
剧、睡觉,偶尔下楼吃饭或煮饭,不知道陈男对男婴有做出伤害行为。而陈男因累积沉重
身心压力,加上自我情绪控制不佳,出现导致男婴重伤害的行为。
判决指出,此案事证明确,且被告2人未积极赔偿及寻求男婴父母原谅,依成年人故意对
儿童犯伤害致人重伤罪,各处有期徒刑9年,可上诉。(编辑:黄世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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