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未系绳跑进校园内追赶学童 台南饲主不罚理由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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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13:25 联合报/ 记者 邵心杰 /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王姓男子今年3月17日下午2时30分许带着爱犬,在南区省躬国小后门排队买东西,未
料犬只跑进国小校园内追赶学生,致学童受到惊吓,约经5分钟后,犬只才离开校园,而
王男未对犬只系牵绳,未善尽管理之责被依涉社维法送办,然而,台南简易庭认事证不足
而不罚。
台南简易庭认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第3款定有明文,驱使或纵容动物吓人者,处3日
以下拘留或1万2000元以下罚缓。所谓“驱使”是积极以动物吓人,“纵容”则指饲主于
动物吓人时,知悉且消极不予阻止。
案发后,校方报警处理,并提供事发时的监视器录影画面等证据佐证。法官从画面裁图,
认可王男当时携带其所饲养的犬只至省躬国小后门,未以绳索系住犬只,之后犬只进入省
躬国小校园内追赶学童,致学童受惊吓。
台南简易庭指出,未圈系动物,让动物在外自行行走或奔跑,未必然会发生惊吓他人的情
况,即未圈系动物或犬只而任由动物或犬只在外行走、奔跑与惊吓他人之间并无相当因果
关系,不能因动物或犬只未圈系而在外行走或奔跑,即骤然认定该饲主有驱使或纵容动物
吓人的行为。
法官认为,依现有事证,仍无从确认王男有积极驱使犬只进入省躬国小吓人,或于犬只吓
人时,为王男所知悉却消极不阻止的情形;法官认无其他证据认王男确实有驱使或纵容动
物吓人的行为而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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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3月17日带着爱犬,在南区省躬国小后门排队买东西,未料犬只跑进国小校园内
追赶学生,致学童受到惊吓,王男事后被依社维法送办,法官认事证不足而不罚。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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