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电共生”发夹弯,为补足 2025 年光电缺口,渔塭可迳直种电不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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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设定 2025 年太阳光电需达 20 GW 目标,目前仍有 2.15 GW 缺口。在总统蔡英文的
指示下,农委会将进一步释出土地,拟定开放“渔电共生”中 5000 多公顷非“养殖生产
区”渔塭,由经济部遴选业者,得免依渔电共生规范,设置高达 70% 至 90% 覆蓋率光电
,名为“农光共存”方案。
农委会另在台 17 线以西 评选出 5000 多公顷低地力地区,规划作为“绿能发展区”,
第一阶段优先释出彰化大城乡及云林沿海乡镇 1122 公顷,比照“农光共存”方案,由遴
选业者设置 70% 至 90% 覆蓋率光电设施。
方案曝光后,已在产官学界引发争议,养殖业界担忧“养殖规模缩减恐伤及产业发展”,
学界更直言已失去“渔电共生”的本意。
大城乡低地力地区设置后,引发地方反弹至今仍未平息,业界人士认为草案相当粗糙,恐
难以顺利推动。(摄影/林吉洋)
经济部另辟“农光共存”,打破农委会“渔电共生”原则
据悉,本次方案由总统亲自指示,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衔命协调经济部、农委会、内政部
三部会,自去 (2022)年底研议新的土地释出方案,目的为补足 2025 年光电 20GW 尚余
的发电缺口 2.15 GW, 今年 4 月 27 日甚至邀集光电公、协会召开座谈会,拍定调整方
案。
依据农委会与经济部研议的“农光共存”方案,获遴选资格的光电业者可在现行渔电共生
公告区位内、非养殖生产区的一般农牧用地上,采地目变更或容许方式于渔塭上设置
70% 至 90% 覆蓋率的光电设施,适用范围包括台 17 线以西“低地力”地区,含台西
236 公顷、四湖 230 公顷、口湖 120 公顷、大城 536 公顷,皆可以“绿能发展区”参
与农光共存方案。
为冲刺光电,政府研拟放宽渔电共生区位之非养殖生产区,以及低地力地区,设置光电覆
盖率至最高九成。(截图自经济部简报档)
“农光共存”不受“渔电共生”40% 遮蔽率限制、也无须有养殖事实,而是循内政部“非
都市土地容许使用”(下称“非都容许”)开发遮蔽率 70%,或依“农地变更”途径开发
遮蔽率 90% 的光电设施。能源局太阳光电组组长林文信指出,本案已交由内政部就《非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规范“非都市土地容许使用”范围,研议修改规定。
由于渔塭属于广义农地,过去农委会限定渔塭必须经由渔电共生模式,先取得农业设施容
许使用资格,才能利用渔塭架设太阳光电。但本案透过内政部开放非都市土地使用容许,
等于另辟蹊径,让光电业者无须以渔电共生为前提,即可在渔塭地设置光电,恐将挑战现
有渔电共生规范的公平性。
农委会证实,为能源达标, 5,000 公顷渔塭弹性处理
农委会企划处处长庄老达向《上下游》记者证实,相关方案确实是为了加速能源转型达标
而采取的作法,“在限定区域、限定资格,有条件采取的弹性作法。”在台 17 以西低地
力地区以及渔电共生区位内的非“养殖生产区”,未来将加速绿能开发,只要合乎经济部
遴选办法的业者,可在区域内走开放“非都容许”或“变更”,开发比现行农业容许
40% 遮蔽率更高的光电设施。
庄老达强调,经盘点渔电共生区位约 20,000 公顷,扣掉“养殖生产区”及生态敏感的“
关注减缓区”,剩下约 5,000 公顷渔塭,这些区位多半是养殖条件不佳或长期停养渔塭
,“对这些区位的渔塭采取适度弹性作法,对国内水产市场影响有限”。他并强调在此条
件区域内,“如果原养殖户要续养殖也可以”,政府会把资源更集中在已投入资源改善进
排水等硬件条件的“养殖生产区”内。
农委会此举等于开放让遴选业者整合渔电共生区位内的渔塭后,直接脱离农地限制,迳自
设置光电,让农委会近年主导的“渔电共生”走入发夹弯,也象征 2020 年 7 月 7 日以
来宣示关闭“两公顷以下农地变更”,维持农地农用、防止农地零碎变更的政策,即将跳
票。
面对渔电共生专区不养鱼也可种电的离谱调整,庄老达竟委婉称为“弹性作法”。他解释
,即便是渔电共生区位内,原本亦有变更途径(准驳权在中央),农委会仅针对“绿能发
展区”弹性修正《农变要点》,以加速能源转型。他也强调:“并非全面开放,而是限定
在特定区位、限定资格的厂商,须通过环社检核才可以变更这些小面积的农地(渔塭)。
”
不过这套新制度让长期观察渔电共生的学界人士怒批:“这种作法根本是黑箱作业,突然
告知,对农渔民都不公平。”
光电业者在学甲大规模变更渔塭,曾引发争议,促使农委会修法关闭“小两甲”农地变更
,并将审核权收回中央,不过大规模的土地变更申请案,据悉从未中断。如今为冲刺绿能
,农委会修法放宽,无异自毁长城。(取自大亚集团官网)
不用养鱼即可发电,养协:恐危及产业发展,请官方提出配套说明
目前彰化、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等六县市 共有 20,905 公顷渔塭为公告“渔
电共生”区。新制放宽业者不须养殖即可设置光电,恐将加速土地脱离农渔使用,更可能
鼓励光电业者为增加光电效益而放弃渔电共生,加速产业空洞化。
中华民国养殖协会执行长侯彦隆指出,“渔电共生是有(养)鱼才有电,若研议的新制开
放渔塭设置 70% 或 90%,已是脱离养殖,导致部分渔塭消失。”他也指出,过去内陆渔
塭开发过多,现在淡水短缺、内陆养殖条件较差,他虽不反对养殖规模和产量适度瘦身,
“但养殖业分工细密,如果过度缩减规模,也不利于产业发展,将导致产业链中断。”
他也直言,因应两岸关系变化,未来石斑鱼跟午仔鱼会有更多内销需求,他认为官方似乎
在考量调节国内养殖水产市场。然而养殖水产受产季时间限制,不能随心所欲调节。他也
建议政府应在新制推动前,说明国内养殖市场的评估与配套。
渔电共生变成“农光共存”,恐将伤害台湾养殖产业。(摄影/林吉洋)
学界:政府自打嘴巴,养殖缩减伤害外销竞争力
“渔电共生”精神是“养殖为本,绿能加值”,光电业者投资光电循“农业容许”办法,
须保证养殖产量维持原有七成。得知本案研议中,养殖界人士忍不住批评,渔电共生专区
可以种电不养鱼,等于脱离养殖。相较此前农委会宣传“养殖为主,绿能价值”,更称“
借由光电资金提升养殖环境设备”,几乎是“自打嘴巴”。
嘉义大学水生生物科学系助理教授郭建贤指出,目前有许多光电业者已在“渔电共生”区
位内整合土地,业界普遍不想承担养殖责任,纷纷把渔业管理委外出去。对业者而言,现
在官方研议的方案正中下怀。
郭建贤担忧新制若真的上路,将使得原有光电业者放弃渔电共生,开始找“养殖生产区”
外的渔塭,因为“农光共存”提供 70% 甚至变更可达 90% 的光电覆蓋率,效益远高于渔
电共生 40%。然而养殖生产区外的渔塭多是内陆淡水渔塭,养殖物种以台湾鲷(吴郭鱼)
跟虱目鱼为主,一旦规模缩减,恐危及产业发展。
身兼台湾鲷协会理事长的郭建贤指出,近年台湾鲷因为品质不断提升,在国际市场已经取
得一席之地,但若因规模缩减、产量减少而拉高价格,加工厂很可能失去国外订单,导致
产业萎缩。
能源局:弹性作法会尊重地主意愿
林文信指出,经济部与农委会研议的方案是希望整体开发机制更弹性,“让沿海地区不适
于耕作、风头水尾的地区,可保留原有的农渔发展机会,也能走变更模式发展光电”。
他强调这种弹性作法来自台西绿能专区,既维持农渔使用,亦可发展渔电共生,同时兼具
绿能发展空间,最重要还是尊重地主意愿。不过即便要走非都容许,在现行容许范围就是
再生能源设施及公用设施两类,需缴交农地变更回馈金,等同于脱离农地资格,未来也不
会再回复农业使用。
大城乡低地力地区仍有农业活动,就连经济部能源局也认为农委会必须拿出客观数据及评
估标准,才能让外界信服。(摄影/林吉洋)
冲击:农委会自毁长城,恐难以约束渔电共生业者
能源转型 2025 年目标,光电缺口还有 2.15GW,相当需释出于两千多公顷土地。为了冲
刺光电达标,农委会对能源开发的土地释出要求几乎是照单全收,甚至不惜打破原本制定
的“渔电共生”游戏规范。
不愿具名的业界人士指出,“业者兵分各路,都付出过开发土地的成本,能源局要如何协
调将空间让给遴选业者?”此外,2020 年麦寮就曾规划上千公顷低地力地区,遭民众反
弹而停摆,“政府有没有考量过地方反弹?光是将发电业筹设给遴选厂商,也不代表低地
力地区公告后,绿能专区就能顺利推动。”
农委会仓皇修改规定,业界不仅不看好,更有如看破手脚,认定现在政府冲刺发电第一,
不惜打破原则。对于目前已推动上路的渔电共生案场,恐怕更难以约束管理,养殖事实认
定将形同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