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议员助理遭拒 “告发户”恐吓南市议会“挡财路刑法吃到饱”
傅姓男子传真给林姓承办人,并恐吓别挡财路,否则刑法吃到饱。(民众提供)
2023/04/29 06:41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从事“告发工作”的傅姓男子,去年10月寄信到南市议会,表示
想当议员公费助理,林姓承办人回函表示议会无法干涉,傅男因此传真手写信到议会,属
名给林女“别挡财路”,否则要林女“刑法吃到饱”,由于傅男有多次类似纪录,法院认
为藉著不断提告,让被害人无故受到诉讼,会让人感到畏惧,认定是恐吓,判傅男拘役40
天。
快50岁的傅男,有多次写信要钱的纪录,他大多称对方违法、违规,如果不想被检举、开
罚,就汇钱到他提供的帐户中,或是直接以需要赞助为由,要对方给钱,但他的语意不详
,没有足够的“恶意”,所以被检方认为是骚扰,而不是恐吓,有几次不起诉的纪录。
南市议会之前曾设置民众请愿中心,让民众写信陈情,也曾收过许多奇怪的来信,例如一
名受刑人就曾写信称没钱花,前任议长郭信良看到后苦笑,但还是包了2千元给对方,结
果在去年10月收到傅男的信,傅男自称想当公费助理,林姓承办人回函婉拒后,岂料傅男
直接在回函空白处写下:“别挡我财路,否则刑法157 、169吃到饱。以狗命试刑法120条
也可。没那才调,就别玩法,招惹人,惹杀身之祸......”
林女虽然害怕,不过不想计较,直到议会发现这件事,决定报案,警方传唤傅男做笔录时
,他辩称不认识林女,也不知道对方高矮胖瘦,怎么算恐吓?这只是他的个人意见。
不过法官认为,刑法第157条是挑唆包揽他人诉讼罪、第169条为诬告罪、第120条是公务
员委弃守地罪,又宣称“吃到饱”,感觉就是要不断检举、提告,让林女害怕,加上他之
前都是用这种方式跟别人要钱,所以认定是恐吓行为,判处拘役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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