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112年8至15楼层集合住宅定期公安申报至3月底 未申报者最高可

楼主: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3-03-27 22:24:46
112年8至15楼层集合住宅定期公安申报至3月底 未申报者最高可罚30万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175575
市府新闻
发稿单位:工务局
发稿日期:112年3月27日 09:55
台湾由于社会家庭结构的改变,公寓大楼兴起,近几年发生多起大楼严重火灾憾事;政府
自112年起,新增8至15楼层集合住宅公寓大厦,应每3年办理一次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
报,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台南市应申报199件,目前仅10%完成申报,未依规定完成公安
申报者,最高可罚30万元。
依内政部《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规定,原仅规定16层以上住宿类建筑物
每2年公安申报1次,新制则是增加建筑物8层以上未达16层应每3年申报1次,建筑物所有
权人或使用人,应委托经中央认可之建筑物公共安全查机构,办理公安申报作业,检查项
目包含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系统共6大项

工务局表示,若大楼屋龄未达20年之建筑物(93年1月1日以后领得使用执照者),应在
112年第一季(3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屋龄20年以上之建物(92年12月31日以前领得使
用执照者,应在113年第一季申报。如未依规定完成公安申报者,依照《建筑法》第91条
第1项第4款规定,将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改善或补办手续,届期仍未改
善或补办手续而继续违规使用者,得连续处罚。
工务局提醒今年应提出申报之8层楼以上建筑物,请尽速于3月31日前完成申报,以免受罚
!民众如有关建筑物公共安全申报疑问,可洽询工务局使用管理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