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议长涉贿选案起诉 6在押被告移审全交保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2日电)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涉嫌贿选及相关暴
力案件,今天宣布对议长邱莉莉等10人提起公诉,先前被羁押6名被告随后移审到台南地
院,晚间全部裁定交保并限制住居。
台南地检署于1月3日指挥检、警、调等单位人力,针对议长邱莉莉、副议长林志展、市议
员李文俊、黄丽招、张世贤、李镇国等人住处,及相关涉案人杨志强、郭再钦、林士杰及
黄怡萍等人住处等地执行搜索,并陆续向法院声请羁押郭再钦、杨志强、黄怡萍、林士杰
、李文俊、黄丽招6人获准。
南检今天宣布侦结,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刑法等罪嫌,针对邱莉莉、林志展、郭
再钦、杨志强、黄怡萍、林士杰、李文俊、黄丽招、李镇国夫妻共10人提起公诉,先前被
羁押的6人随后移审到台南地方法院。
台南地方法院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经法官讯问后,谕知李文俊交保新台币100万元,并
限制住居;黄丽招交保100万元,并限制住居;郭再钦交保300万元,并限制住居;杨志强
交保200万元,并限制住居;黄怡萍交保50万元,并限制住居;林士杰交保200万元,并限
制住居。(编辑:谢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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